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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見不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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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點半了……

江男穿著一身黑,走在回家的路上。她專門往有存雪的地方走,那雪被她踩的咯吱咯吱的響。

沒有親眼看到父親和別的女人抱在一起,沒有拍到照片,她不知該泄氣還是鬆口氣。

只看她耷拉了一會兒肩膀後,又忽然挺胸抬頭深呼吸,站住腳看向后街的方向。

不行,得時刻準備著,有的東西還沒買呢,得把需要的先買回家。

走進照相館:「老闆,有C-41顯影粉f-5定影粉嗎?十塊?噢,給你錢。」

又走進一家店:「你好,有量杯嗎?500ml的,再給我來個溫度計。」

走出藥店,她望著夜市那裡開始人潮湧動了,叫賣麻辣燙和臭豆腐的聲音此起彼伏。

吸了吸鼻子,安撫下咕嚕嚕響的肚子。

江男嘆口氣,將手上的東西都裝進了雙肩包。那包里的東西真可謂大雜燴。壽衣、好多張複印紙、相機、這又添了幾樣。

也因為買這些東西,江男此時心裡想起了丈夫林迪。

不知道她現在在那面兒,是植物人狀態還是正和婆婆對撕呢?

她家婆婆簡直是林家大奇葩。所有人都憨厚,除了那老太太。

公公憨到要是麻煩她點兒啥事兒,恨不得給她行個禮。

但那婆婆跟半瘋似的,越不搭理越賽臉,滿嘴髒話小算計,總干丟西瓜撿芝麻的事兒。在縣裡讓那些偽宗教者騙了兩次金戒指了。還愛口頭禪邀功:「我供個大學生那麼容易呢。」就像誰嫁了她兒子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摸了摸十六歲的臉,江男搖了搖頭,搖散那些前塵往事。現在還想那些幹什麼。

她現在在補人生最大的遺憾,也希望林迪無論在哪都能是快樂的,最好大家都回到這個時間軸吧。

OICQ,林迪曾提起過他是99年年底註冊的,還挺驕傲是很早就打遊戲的那批人,到時候她得加他。

林迪……

林迪歌唱的特別特別好,彈了一手好吉他。愛好也廣泛,攝影、閱讀、馬拉松慢跑等等。沒錢特意學,他就在大學各種團社泡著蹭課長見識。

他挺有才華的。大學時期就能編小片兒掙到錢,那時候不認識她,掙的錢就買CD、買BD-BOX,買PVC。

但等認識她後,除了持之以恆的拍她、拍完親手洗照片外,那些愛好全戒了。即使偶爾唱首「江南」,也是為逗她開心。錢呢,改成給她買鞋、包、衣服。

她曾問他:「你那麼多愛好都不愛了?愛的也太短暫了。」

「不愛了。現在最燒錢的愛好就是想養你,長長久久的養。」

就是這句,不是被甜的,是覺得特別踏實,她才決定就是他了。

他們的戀愛沒有去過太多飯店,沒有共同旅遊過幾次,沒有那些高於收入的奢侈品,只有平平常常鑽進小黑屋。

她陪他在暗房擺弄瓶瓶罐罐,和他一起洗照片,共同期待她各種表情的影像,在相紙上慢慢浮現。

江男加快腳步,她忽然像全身又有了力量。

日子得往前趕,怎麼才回來就打蔫呢?得趕緊回家,要不然媽該著急了。

一抬頭正好看到25路載滿了人呼嘯奔停車點兒而去,她也趕緊用笨拙的身體追趕公交車。可這時有人叫停了她:

「嘿!三層肉?啊哈哈哈呵呵哈哈,瞧你跑的,地顫了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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