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所以我們要住在一起(2/2)
「既然你是我的女朋友,你怎麼會不知道我的基本情況?」
「我們……才認識不久啊,你不是帝都的,你是趁暑假來找我的,對你的情況,我沒那麼了解。」
「那我們是怎麼認識的?」
「那個……微信……微博?網友,網友。」甄開心一邊頻頻點頭給自己增加勇氣,一邊恨不得錘死自己,還網友,還微信,還微博……尼瑪這個畫風越來越不對了啊。
「好了,既然都說清楚了,我就先走了啊。」甄開心生怕自己再說下去,會越來越離譜,當即準備三十六計總為上策,誰知剛一轉身,明亦涵就隨手抓住了她的衣領,把她倒著拖回了身邊。
他站在她身後,俯下身,下巴輕輕靠在她的肩頭上,呼出的熱氣噴塗在她的耳垂上,讓她觸電一般的微微顫慄起來,聲音輕緩曖昧:「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來這裡是找你的,那麼我不是應該跟你住在一起麼?你要去哪兒,我也應該去哪兒才是。」
甄開心:……
為毛她有一種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的感覺。
剛剛她為毛要說自己是他的女朋友?說是姐姐不行嗎?妹妹不行嗎?媽媽不行嗎?
好吧,媽媽是真不行。
她苦著臉可憐兮兮的轉過頭去:「這……不好吧,我可是個規規矩矩的女孩子,這不等於同居嗎?」
「規規矩矩的女孩子,微信,微博,網戀?」明亦涵勾起一邊嘴角:「我現在什麼都記不起來,既然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就要對我負責任。」
負責任你妹啊……
甄開心此刻死的心都有了。
剛剛才騙了明亦涵打電話把自家債務一筆勾銷,現在再跟他說實話,會不會被打死?
可是不說的話,她難道要真的一直帶著他,跟他住在一起嗎?
甄家是拿她當童養媳養著的,她這會兒帶回去一個男人……想也知道會被甄家人撕的碎碎的。
那麼,帶他去郝美的家裡?
不不不,郝美一個女孩子自己住,她去蹭吃蹭喝也就算了,還帶一個陌生男人去住,不方便不說,也太過分了一點。
現在騎虎難下,明亦涵失去了記憶,又幫她抹平了八十萬的債務,腦子還是因為救她而傷的……甄開心一咬牙,做出了一個讓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決定——她還是帶明亦涵出去租個房子,先讓他安頓下來再說。
畢竟這裡離酒吧太近,要是把他丟在這兒,他失去了記憶,在那群人手裡吃了虧就不好了。
甄開心想了想,似乎也只有這麼一個辦法,好在她現在手裡還有明亦涵給的一萬塊錢,找個小房子住下應該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