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2/2)
見賀俊峰都笑成那樣了,喬麥真想一躍而上的上桌,化身成母老虎的撲上去一口咬死丫的!再把丫的撕成八片兒!
「賀俊峰你這個踐人!」喬麥忿忿的拍桌大吼道!
她承認自己是太憤怒了,所以才會完全忘忽了時間和地點。
以至於,但喬麥還在雙眼噴火的瞪著賀俊峰,都快要把他身上給瞪出一個窟窿來的時候,他什麼都沒說,就只是淡淡的從馮哲哲的方向掃了那麼一眼,只一眼,喬麥順勢掃了過去,下一刻頓時石化!
嘎……嘎……嘎……
n只烏鴉從喬麥腦後飛過。她甚至完全都忘了!馮哲哲就在她旁邊坐著,而現在她正拍桌大罵她兒子踐人?
不過馮哲哲卻覺得罵的漂亮!她都還覺得罵的輕了呢,應該罵的再狠點她也不介意。並且不管她怎麼修理她老公,哪怕是當著她的面兒修理,她都可以悠閒喝茶的裝作自己神馬都看不到。放心,她絕對是站在她這邊支持她的!
誰讓她兒子把離婚挑出來的欺負麥子呢?這離婚是夫妻間隨便該提的麼?開玩笑也不能拿這開玩笑呀!看把剛剛麥子給嚇的,都面如土色了,萬一要把她兒媳婦給嚇壞了他負責呀?萬一以後她抱不上孫子了他負責呀?
在者了,喬麥可是她從小就認定的兒媳婦,要換做別人,她可不認。更不會讓她進門!要是她兒子真敢有朝一日給她把兒媳婦給換了的話,她第一個先扒了他的皮!
為了安撫喬麥,賀俊峰一改先前的冷淡態度,是又誘哄又倒水的陪足了笑臉。
好吧,他承認自己剛剛的確是故意作弄她的,不過不管她是生氣也好,懊惱也罷。總比今晚她一整晚都一副理虧的樣子,就跟被人抽了筋似得,垂頭喪氣的對什麼也提不起精神的好。儘管她生氣,但她生氣的活潑樣子比剛剛不知道好多少倍。他看著也放心。
其實剛剛喬麥去上洗手間的時候,賀俊峰和馮哲哲是在討論喬夢的事情以及這次喬麥身上的案件。
沒錯,他們一致覺得,喬麥上報這事兒雖然喬夢沒有直接承認,但肯定是她做的無疑。而她惹上的這案件,也十有**同樣是喬夢做的。
他們所想的理由和喬麥一開始想的一樣,喬夢之所以會這樣做,無疑是既可以得到喬子皓,又可以陷她於不義,在讓喬子皓不但不會繼續愛她,反而還會憎恨她的同時,賀家也容不下她的把她攆出來。這招用的的確是夠狠夠絕。連她掙扎一下的餘地都沒有。
喬夢的計量和城府,不是她喬麥能夠應付的。說到底,倒不是她頭腦不行,手段不夠高,而是她的心沒有喬夢狠。所以註定她倆不是一個水平線上可以鬥法的。
喬麥還是很難相信,喬夢會賠上自己來嫁禍給她,哪怕她真的可以這樣嫁禍她成功,可她自己也受到了巨大的傷害,畢竟有誰會做出這種兩敗俱傷的事情來?所以對於喬夢這場自導自演的戲,喬麥怎麼都不肯相信。
沒道理,沒有人會讓人去強/暴自己,只要一想到如果真有人為了達到目的會這樣不折手段,她就感覺後背一陣惡寒!
可賀俊峰卻覺得,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結果,而不在乎過程和傷害呢?不,更或者說是那個人根本就是個瘋子呢?這輩子的最大的心愿就是為了嫁給一個男人,甚至說就是為了這個男人而活的,那麼,這樣一個人,又有什麼做不出來的事情?她之所以會覺得可怕,那是因為她還沒有這麼瘋癲,還足夠正常,而瘋子的世界,不是她一個正常人能去用平常思維來衡量的。她覺得自己肯定做不出來的事情,不見得別人也是如此。
馮哲哲也覺得,女人本來就是容易為愛痴狂的動物,做出點可怕的事情來也無可厚非。有些招式雖然可怕,但絕對可謂是高招。
馮哲哲和賀俊峰的分析,讓喬麥一下子就沉默了。她明白賀家人的分析能力和辦事能力,那是絕對的高竿。馮哲哲和賀俊峰一樣,分析起問題來那叫一個滴水不漏的讓她覺得自己那點小頭腦小聰明小手段放在賀家人面前,一下子就弱爆了。
不過喬麥真的很感動,賀俊峰和馮哲哲居然會這麼相信她。為此,她還一本正經的發言了一頓感謝宣言。那闊愛的樣子真是又把馮哲哲給逗笑了,賀俊峰說她傻。
賀俊峰甚至說了,別說這事兒不是她做的,就算真是她做的——
過分是過分了一點,惡毒是惡毒了一點,但是比起喬夢之前對她做的事情,這也不算什麼!別忘了,是誰故意把她引到賓館又在飲料里下了藥的讓人迷/殲她的?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不為過吧?
所以,教育他是會把她給拉回來好好教育一下的,但真是她做的,賀家使出渾身解數也要把她給漂白了,不會讓她去蹲這個局子!不為別的,就為他賀俊峰的女人就不能受這個屈!別的女人愛死愛活的不關他事,但誰也甭想欺負著他媳婦!
聽來個俊。今天他媳婦受了這麼大的委屈,不就是撿他賀俊峰不在她身邊的時候下手麼?不然有他在對方怎麼也得掂量掂量。
當然,這些聽起來好像會讓所有女人都感動,實則說出來有點矯情的話,賀俊峰並沒有當著喬麥的面說。但他相信他的心意她一定都明白。
正因為喬麥從來都不是那種惡毒的女人,她的惡毒也只表現在小惡作劇上和針鋒相對時的嘴功上,所以她怎麼也不可能做出真正去傷害對方,把對方置於死地這種有違人品道德的事情來。當是她下不了這個手,而恰恰別人下得了這個手,才是他最擔心她的地方。
其實她被人陷害的這件事上,之所以說是陷害,這裡面疑點重重——
比如,她怎麼會那麼笨,居然用自己的手機和對方聯繫?換做任何一個人,再笨也知道用別的號碼作案,以便洗脫罪名。
再比如,如果她真傻到用自己的手機和他們聯繫過,那之前肯定也沒少聯繫,至少找人的時候也聯繫過他們的號碼,大可以調出她幾天前的同通話記錄來查一下是否有可疑通話。
還有,對方毫不掩飾的把喬夢當著店員的面拉出來,幾乎等同於進店強搶了。就那麼在大庭廣眾之下,好像生怕別人看不到似得,其實說白了不過是給了對方報警的時間和讓喬子皓趕到的時間罷了,不然到時在喬夢下班的時候把她往小巷子裡一拖,又有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