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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寧將樂兒抱到龐文德跟前,讓他看了一眼:「知道這是誰嗎?這是姝螢的孩子,原本他該喊你一聲爹的,但你沒這個資格。」
「可我有什麼錯?」
許是突然覺得有九星府的人撐腰,龐文德居然硬氣起來:「斬妖除魔,天之正道。」
噗……
文寧一巴掌甩了上去,龐文德一口鮮血吐在了床上。
「住手!」九星府的人高聲喝道。
文寧轉身問在場的所有人:「你們什麼都知道了,還覺得你們是對的?是替天行道?狐妖做錯了什麼?她不過是被前世蒙蔽雙眼,愛上了一個混蛋,而你們這些凡人卻生生的逼死了她,你們難道不覺得有愧於天地正道嗎?」
「人妖有別。」歷文星走到文寧身前,「拔劍吧。」
斬妖除魔,守衛正道,是他一生為之前行的動力,不可能因為一件事改變。
「拔劍?」文寧突然消失在眾人眼前,「總有一天,你們的信仰會如我一般崩塌,你們的劍也會如我的方寸毫一般被自己封存。」
方寸毫?
歷文星想起一個傳說:幾百年前,有一個神仙因戀上一魔界女子而被貶出仙界,據說使的就是方寸毫。
方寸毫外形如一隻毛筆。此神仙因耽於美色,嗜好美人圖,所以便將法寶煉成了毛筆的樣子。
歷文星嗤笑道:「原來是個謫仙,怪不得如此憤世嫉俗。」
第16章 桃花安(十三)
文寧抱著樂兒回到天夷山的兔子洞,身後跟著一個女子,女子懷裡還抱著一個女嬰。
兔子看看眼前的二人,有些懵:「這一大一小?風流債?」
「去你兔兒爺的風流債。」文寧將樂兒放到床上,道:「她叫朱莎,是只狼妖。」
朱莎雙眉一彎,露出兩隻小虎牙,笑的很是可愛:「你好,文畫師說這裡有一個狐嬰需要餵養,恰好我與相公四處遊玩,聽說你們這裡風景極好,就打算在這裡長住一段時間,還請多多關照。」
兔子聽到朱莎這樣說,很是開心,抱過她懷裡的孩子道:「客氣,客氣,想住多久就住多久,這孩子真可愛。」她偷偷的將襁褓扯開一角,「是個小姑娘呀。」
文寧指指床上的樂兒,揶揄道:「你怎麼不去抱抱樂兒?」
兔子翻了個白眼,鄙夷之。
反倒是朱莎聽到文寧這樣說,就過去將樂兒抱起:「呀,生的真是可愛,給我們家小初一做相公吧?」
文寧喝了一半的茶卡在喉嚨里,難受的緊:「狼性不改,等你家初一長大了還愁嫁不出去?」
「嫁是嫁的出去的,就是怕嫁了負心人,放個現有的吃我奶長大的,肯定不能白白便宜了別的小妖精。」看得出,朱莎很喜歡樂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