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77 熊熊想店名(2/2)
真是的,她為什麼會這麼開心?
「很適合你呢。」
「好好喔。」
「好可愛。」
現場出現好評的聲音。是很不錯。是很可愛。可是,是熊耶。是熊的制服耶。雖然我想阻止,卻說不出阻止的話。因為很可愛,我想不出足以否定的話。
不過,我覺得好像還缺了什麼。我從上到下打量著米露。
嗯?對喔,因為沒有鞋子,我才會覺得奇怪。
發現我正在看著米露的腳,米蕾奴小姐就像是想起什麼似的把手伸進道具袋。
「米露,你穿穿看這個。」
她從道具袋裡拿出的是模仿我的鞋子製成的鞋子。顏色和衣服一樣是黑色,並不是一黑一白。米露脫掉腳上的鞋子,穿上從米蕾奴小姐那裡拿到的鞋子。這的確是熊造型的鞋子。
「哎呀,連鞋子也有呢。」
包括堤露米娜小姐在內的所有人都看著米露的腳。
「是呀,我請專家做了類似熊掌的鞋子。」
米露的小巧腳掌包覆在模仿我的熊熊鞋子製成的鞋子裡。
米蕾奴小姐這個人與其說是準備周到,不如說是行動力超強。
「其實我也設計了手套,不過想到做料理和端菜的時候會礙事,才只做了鞋子。」
手套的確不方便做事。
「穿起來感覺怎麼樣?」
「非常舒服。」
米露穿著熊熊鞋子,很高興地在店內走動。
「真的要穿成這樣工作嗎?」
為了確認,我姑且問問看。
「是呀,如果優奈允許的話。」
「優奈姊姊,我想穿。」
米露就像討東西一樣央求我。反正也不是我要穿,我是無所謂啦(我已經穿著了)。
「大家覺得沒關係的話就好。」
算了,既然孩子們高興,我也沒什麼問題。如果強迫他們穿,那才大有問題。
「我沒關係。」
「我也是。」
「我也是。」
呃,男生們也想穿嗎?等到以後變成大人,這會變成羞恥的回憶喔。會變成無法消除的黑歷史喔。
「那麼,制服就決定是熊了。」
米蕾奴小姐很高興自己的點子受到採用。
「請等一下。我也要穿這個嗎?」
一直保持沉默的卡琳小姐指著身穿熊熊制服的米露。
說得也是。要工作的人不是只有小孩子。卡琳小姐也要工作。既然要工作,就表示卡琳小姐也要穿這套制服。
「雖然小孩子穿起來很可愛,但是我……」
我記得卡琳小姐今年十七歲。以日本來說就是高中二年級生。這個年齡穿起來的確會有點不好意思。
「我覺得卡琳小姐應該也很適合。」
「米蕾奴小姐是因為不是自己要穿才這麼說吧。」
「我已經超過二十歲了嘛。我記得卡琳小姐是十七歲吧。一定很適合的。」
「我沒辦法穿這麼令人害羞的服裝來接待客人。」
卡琳小姐,你剛才說令人害羞的服裝耶。就算心裡想,怎麼可以在穿成這個樣子的本人面前說呢?你的眼前就有一個二十四小時都穿著熊熊服裝的人喔。不要說是接待客人了,她還穿著熊熊服裝打倒壞人、打倒魔物、前往王都、會見國王呢。
「我會在廚房和媽媽一起做麵包,可以不要穿嗎?」
「不能只有小孩子接待客人啦。而且,大廳的負責人是卡琳小姐呢。」
這件事我們已經討論過。廚房的負責人是莫琳小姐,店內則由卡琳小姐對孩子們下指示。
「可是……」
卡琳小姐的臉上浮現困擾的表情。
「呵呵,開玩笑的啦。」
「米蕾奴小姐?」
卡琳小姐對突然笑出來的米蕾奴小姐感到很困惑。
「這是小朋友專用的服裝。如果卡琳小姐想穿的話,我會準備的。」
「不用準備沒關係。」
她明明不需要這麼排斥的。
「可是,或許還是請你戴上熊熊帽子會比較好。」
總而言之,卡琳小姐因為不用穿制服而露出安心的表情。米蕾奴小姐很高興地看著身穿熊熊制服的米露。
「謝謝米露幫忙試穿。」
不過,當我問到制服的費用需要多少,米蕾奴小姐卻說她要自掏腰包。
「因為這是我自己提出來的嘛。」
那樣很不好意思,而且應該也需要備用的制服,所以這部分由我來支付。
「所以,店名要怎麼辦?」
大家因為菲娜這句話才想起這個問題,於是重新開始一起思考店名。
然後,在漫長的討論以後,店名終於決定了。
「熊熊的休憩小店」。
為了讓客人可以在店裡悠閒地用餐,我們取了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