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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花生米和滿漢全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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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恩返回山坡教堂的時候,已經過了晚餐時間。

如他事先預估的那樣,berserker在奔向圖利法斯的過程中鬧出了不小的動靜。那個頭腦簡單的傢伙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路線選擇,單純地按照莎士比亞的指引的方向直線前進。遇山翻山,遇河過河,有路走路,沒有路踩出一條路,鬧得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好在錫吉什瓦拉和圖利法斯兩點一線之間沒有村鎮,只需要把錫吉什瓦拉市郊的痕跡清除乾淨,就不會引人懷疑。即便如此,黎恩也花了足足六個小時才將這一工作完成。

「唉,不是自己的身體就是不方便,這個同位體的實力還是弱了點,好在能力同出一源。」

一邊隨口抱怨,一邊揉著有些酸痛的肩膀,黎恩繞過教堂的中殿,來到後院的生活區。

與莊嚴肅穆的中殿相比,後院的格局明顯要樸素很多,可以看出山坡教堂修建的初衷確實是一心侍奉上帝,不注重個人的享樂。

遺憾的是,此時此刻,樸素的後院卻散發著一股與清修格格不入的味道。

濃烈、醇厚、帶著烈火一般的芬芳——這是屬於酒的味道,而且是高度白酒才有的獨特酒香。

不需要用眼睛看,黎恩就知道這是賽米拉米斯的傑作,這個女人從頭到腳,從打扮到氣質沒有一點和教堂沾邊,在教堂里喝酒這種事發生在她身上完全不值得奇怪。

果不其然,還沒走幾步,就聽到那熟悉帶著些微的慵懶和頹廢的聲音:

「喔~汝回來了啊,master。吾剛在發現了一個好東西,要一起品嘗嗎?」

「我說啊,那好像是我的珍藏吧。」黎恩看了看坐在院子裡的賽米拉米斯,又看看她手中的陶製容器,嘴角抽搐,「你是從哪裡翻出來的。」

「誰知道呢。」賽米拉米斯臉頰泛紅,不知道是酒意上涌,還是有些不好意思,「隨便找找就找到了。這個叫五糧液的酒還真是不錯,就是燒的喉嚨難受,吾生前還從沒喝過這樣的酒。」

「你當然沒喝過這樣的酒,你活著的年代蒸餾技術還沒發明。」

黎恩沒好氣道。這酒是他好不容易從中國弄來的,據說是百年的陳釀,本打算用來招待一位故人,沒想到被賽米拉米斯給翻了出來。

算了,既然酒已經開封,就不需要想那麼多。不是有這麼一句話嘛,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有事管他(-_-!)娘。

這麼想著的黎恩一邊把煩惱拋到腦後,一邊走進廚房。

「master?汝不與吾共享嗎?」

「等我一會兒,光喝酒沒有下酒菜多沒意思。」

黎恩再從房間裡走出來的時候,手裡多了一碟花生米,一盤皮蛋,還有兩個青花瓷的酒杯——賽米拉米斯居然是用高腳杯在喝白酒,怎麼看怎麼彆扭。

「喏,來自這個世界上最偉大飲食文明的經典款下酒菜。」

「就這些?也敢號稱世界上最偉大的飲食文明?與吾的宮廷晚宴相比,完全不是一個層次。」

望著賽米拉米斯雖然朦朧依舊透出不屑的最嚴,黎恩長嘆一聲:「無知真可怕。」

「什麼意思?」

「這個世界的各大文明,論起源種花家不是最早,比其他的也不一定說是世界最強。但有一條,全世界所有的文明加起來都比不過我種花家,那就是吃。不是我看不起你的亞述帝國,你那帝國就是綿延到今天,我種花家八大菜系隨便拿出哪一個都能吊打,你信不信?」

「只有這兩碟下酒菜,吾很難相信。」

「那是因為你不懂。」

黎恩奪過賽米拉米斯手中的酒罈,在青花瓷的酒杯中倒滿酒後遞了過去。

「經典可不只有高雅的東西,尤其是在吃這一方面。宮廷級別的珍饈美味固然是經典,平民家裡每個人都會做的東西就不是了?就拿早餐最常見的牛奶麵包做例子,你敢說它不經典?」

「好吧,吾承認這是經典,但是——」

「你覺得與這美酒不相稱,難登大雅之堂?」

見賽米拉米斯默認,黎恩繼續說道:「這就是你不懂了。在種花家,不管是好酒劣酒,不管是上流人士,還是社會底層,都喜歡拿這些來佐酒。區別無非是視場合搞個擺盤,弄得好看點。你想一想,不用這種白瓷盤,換個這種青花瓷的盤子,用紅白蘿蔔雕個花,再點綴一點芹菜絲,是不是立刻品味就上去了?然而本質還是沒有變化,花生米還是花生米,皮蛋依舊是皮蛋。我不否認視覺效果很重要,可在飲食文化上,好吃才是硬道理——來,吃幾顆花生米,再喝一口酒,感覺不好你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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