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道門法則 > 第一百三十八章 歧視政策

第一百三十八章 歧視政策(1/2)

目錄

趙然的意思,是充分利用道錄司的職能,對由海上而來的修士們進行登記,並頒發證件。

那麼,該用什麼形式發放修士證?怎樣才能將修士證真正發到散修手上?怎樣保證修士拿到手以後不隨手丟棄呢?

對於黎大隱的疑問,趙然給出了明確回答:「實行歧視政策。」

但凡在道錄司登記註冊,並領取了修行證的散修,可以視同中原散修,予以同等待遇,待遇如下:

其一,可以參與三茅館、宗聖館兩家的授籙大比,獲得授籙的機緣;

其二,可以公平的參與修行球彩票的購買和兌獎,無修行證者,在兌獎時需要繳納兩成博彩稅;

其三,可以參加修行球大賽的比賽;

其四,具備代理《君山筆記》、《皇城內外》、《八卦》、《龍虎山》、《內丹》、《靈寶新說》等期刊在邊塞和海外發行的資格;

其五,具備代理修行彩票在邊塞和海外發行的資格;

其六,具備代理新款飛符在邊塞和海外發售的資格;

......

「老黎,我們可以收取修行證管理費。修行證一年一換,一年收取十兩銀子,當然,如果哪位散修想要一次開具十年,那就交一百兩銀子好了。假如一年裡,我們為一千名散修開具修行證,我們每年的管理費可以收到一萬兩,如果是一萬人,我們就可以收到十萬兩。」

所謂歧視政策,就是對持證修行的散修給予上述待遇,那些沒有持證的散修,自然就拿不到這些好處。只有把差別體現出來,人家才會主動上門申請修行證,才會心甘情願交這筆管理費。

黎大隱認真聽著趙然數說出來的這些待遇,聽完之後點了點頭:「明白了,一年十萬兩的管理費,這個規模不小了,可是我以為,如果修行證制度能夠落實,好處不是在管理費上。」

思索片刻,道:「致然,想要做成這件事,道錄司必須有你在,靜慧大鍊師主要管的是講法堂,外邊這些事情她很少管,也管不了。這樣吧,我去找老師,請他提名你為道錄司副印,你我兩個副印一起來做。」

趙然頷首:「恭敬不如從命。」

回到玄壇宮,趙然就看到了放在案頭的一份通政司最新發出的邸報,邸報中登載了十幾份明發的奏章和詔令,趙然隨意看了兩眼,就被一篇文章吸引住了。

「戶科給事中臣霍韜謹奏;為直言戶部錢糧事,以正國計之道、明為臣之分,求清除蠹蟲事:

戶部者,天下萬物之計。凡錢糧利弊,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是故財計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民稱計相。計臣盡責,而君道斯稱矣,其職不盡,或違法度,則使災禍延綿、上下失亂。

為計者曰:「國之所用,備於未顯。」夫用備具足,世則治矣;用備不足,災荒無度,人禍不遠也;用備何足,不移、不貪、不散,由此而聚。戶部甘書同,受陛下厚恩,以國計相托......」

這是給事中霍韜的又一份奏摺,彈劾戶部尚書甘書同以戶部錢糧撥付玄壇宮,公款挪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