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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奸詐得人設崩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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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覺得顧驁肯定是個惡魔。

「這樣吧,最後一口價!大家乾脆點兒。貨物出口額的15%,技術授權費的30%,作為風險款項。包處長,您覺得怎麼樣?」林國棟只想用天下最好的山珍海味,甚至是美女的櫻唇,堵住顧驁的嘴,然後讓包處長快點拍板。

顧驁這廝,太了解行情了。

包處長雖然不懂全局,但他察言觀色還是看得懂的:「我覺得還可以再聊聊……」

林國棟又一咬牙,暗忖內地人估計只會賣設備,不會想到怎麼直接賣技術授權,那就把後一部分的分成再降低幾個點,以示誠意好了。

「貨物出口創匯分成不變!對外技術授權費再降2個點!不用算了,如果通盤考慮,後一部分是絕對降不到5個點的。我可以把同行合同都拿給你們看!」

……

包處長和顧驁,又堅持談判了兩天,最後拿下了貨物出口額12%/技術授權費25%的輝煌成績。

雖然在顧驁看來,只要林國棟運作得好,未來還是大有賺頭的。

但國家對這個條件已經很滿足了。上面本來覺得砍到20%/35%,就是可接受的底限。

包處長覺得顧驁身上已經再也沒有潛力可挖,而顧驁覺得與其在這些小錢上再糾結,不如讓國家以最小的代價稍微買點教訓——對自己沒有信心的教訓。

其實這次的事兒,只要國家對自己的技術有信心,,敢確認這是「國際最先進水平」而非僅僅「填補國內空白」,那完全是可以一開始就不要風險代理,而是直接全資把律師費掏了,幹嘛跟香江人談分成制呢?

在這種狀態下,包處長和林國棟「在友好祥和的氛圍中簽了約」。

顧驁則在他的實習報告上總結了這次的談判經驗,並且建議「在下次遇到此類情況採取非風險代理,並成立由技術人員而非外事人員組成的評估小組」。

他並沒有越級裝逼,而是讓包處長審批、署名之後,再往外事局遞。這樣包處長也算是知情了,領導功勞也少不了,算是很會做人的穩妥處置了。

簽約完成,包處長第一時間給京城打了電話報捷。

京城方面立刻表示了嘉獎。

與此同時,跟林國棟分手的時候,顧驁還不忘跟他支招:

「這個技術,法國人將來完全是可以繞過去的——膜法的思路被啟發之後,具體用哪種膜,已經不重要了。就像青黴素的專利一旦公開,啟發了人類『從細菌分泌物』角度去找抗生素,很快鏈黴素土黴素都會出來的。

所以,專利潛水艇這招,不是不能用,要慎用。你就別指望收別人的侵權費了,追認兩筆『原有範圍內繼續使用、新增擴大市場的合理授權費』,就差不多了。另外,18個月的保密期也別用足了。你自己想辦法,怎麼勾引法國人、然後提前引爆掉就好。早點兒落袋為安。」

這些黑話,包處長已經完全聽不懂了。

而林國棟也一度懷疑:顧驁這廝真是來自於一個社會注意國家的麼?怎麼比資本注意世界的奸賊還要奸?

簡單來說,資本注意國家的發明專利,在剛剛申請後的最多18個月內,技術細節是保密的,這段時間是「後悔期」,也就是如果發明人發現同行跟進得很慢,短期內完全趕不上自己,而他又不甘心公開技術細節了,就可以無聲無息地撤回。

而在這段「後悔期」內,如果有同行恰好跟你撞車了,那是不用給侵權費的(因為默認你還沒公開,所以對方是善意的、恰好跟你研發了一樣的東西)。但是如果你的專利下來後,他還有新訂單未完成、並且也用了這個技術,就得乖乖交授權費了。

授權費比侵權費當然要少一些,不過收得也更和平些,這才是西方智慧財產權合作的主流——專利本來就不該是限制別人通過的,而是拿來收買路錢的。

顧驁分析了這項技術的啟發性與可迂迴性,也是幫林國棟更好地替他賺錢。

國家可是給了政策,他顧驁個人,以及他老爹,都是可以在創匯中拿到不低於0.5%/2%的分成的。

「顧生,我有點相信你的眼界、見識和能力了。你這種人,做官真是太浪費了——期待著將來能和你有更多的合作機會。我覺得,交你這個朋友,比跟處長、局長什麼的交朋友,從長遠來看更有價值。」

送行的時候,林國棟私下裡拉住他說了這番話,顯然是示好了

顧驁當然不會犯錯誤:「不用客氣,這話我可當不起。你要是有本事跟局長交朋友,絕對比跟李嘉誠交朋友還有用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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