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章 儒法,無情(2/2)
犯人鬼所不犯,破日月所不破。
儒法、無情!
法儒,無私!」
林牧笑道:「暫且改名為『儒法』罷,儒釋兩道中無情者很多,看似公允,有時不免鑄成大錯,待到哪天看清自我,改名『法儒』時,那才足稱得上一句『得道高人』……」
如果有前世霹靂迷看到,一定會苦笑,林牧這貨,又拿霹靂角色來搞事了。
不過釋明賢在旁體悟了這幾句話一番,卻是越來越覺得有味道,點下點頭笑道:「確實極好!想來也能有幾分現實意義,如果能成就幾分功德,也算是法海禪師惠澤後人了……」
他明白了林牧的意思。
不說其他,在現實中,「法海」很常見,常常有一些看似維護公正,實則害了百姓的事情發生。
比如說在前段時間報導的,一個叫「趙春華」的老太太擺個小攤,靠讓顧客拿玩具槍打氣球賺點辛苦錢,就這樣的很正常的生意,估計是得罪人了,硬是被某個當地的正府人員抓去,說什麼「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判了三年半。
這是亂執法嗎?
也不是,法律規定: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的槍,一率認定為槍枝。
這是什麼概念呢?
每個人小時候應該都曾玩過塑料子彈槍,就是那些槍,估計都可能達到這個量級。
也就是說,所有人,基本都曾「非法持有槍枝」過。
因此,警察按法律抓這老太太,從法律上看是沒有問題的,判三年半,也符合法律條文,甚至還是「坦白自首後的寬大處理」。
但憑心而論,這樣的事情,豈不是如同「法海收伏白素貞」一般地可笑?
一些研究法律,精通法律的人想整一個普通老百姓,那他幾乎是可以完全合法地把你給整了,而且還能大言不慚地罵你「屁民不懂法」,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
想到這裡,釋明賢突然又有些後悔:「是我考慮不周了,《白蛇傳》的故事並非沒有現實根據,自古到今,這種『一心衛道衛法,做出的事實卻是在禍害百姓』的事情太多了,百姓寫出《白蛇傳》的故事,想來也是有感於現實中的這些情況,是我先前太過計較了……」
兩人都不是那種為了無謂的面子,而枉顧是非的人,這一番交流,倒是很投緣,當下就閒聊了起來。
這一聊不打緊,從古到今的各種故事、傳說里,幾乎到處都是毀林牧三觀地事情發生。
比如說……
千古奇冤陳世美……
感謝Anderson先生、書友20171110165123508的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