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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朝密室射擊! 第十七章 最後的解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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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對十乘寺家的人的說明已經結束,再來,就看我們是否能接受

了。既然你們都沒疑問,那就算了。」

「說得這麼拐彎抹角是怎樣?偵探都只會用這種說法嗎?」

「拐彎抹角真抱歉。」鵜飼的語氣變得有點粗魯,「那我簡單說吧,你們似乎沒想過,金藏為何在馬背海岸遇害,與這部分沒關係嗎?沒有任何疑問?」

「疑問嗎……」戶村流平回答,「沒什麼疑問,我覺得知道兇手是誰就好。」

「是啊,難道你認為殺害金藏先生的,不是佐野先生?」

「不,殺害金藏先生的肯定是佐野先生,兇器也一樣。但我一直覺得奇怪,金藏為什麼非死不可?我實在搞不懂原因,反過來說,佐野先生為什麼要殺金藏?動機何在?」

「我認為金藏先生是佐野先生撿到槍之後的試射對象,不是嗎?」

「看起來確實是這樣。」鵜飼平淡地說,「不過仔細想想,這樣解釋太隨便了,如果只是想確認手槍的殺傷力,沒必要拿真人當靶子,找個水泥牆試射就好,這樣就足以確認手槍的性能了,對吧?但兇手真的拿人試射,兇手是只想對人開槍的嗜血殺人魔嗎?也不是。說佐野先生是殺人魔,還不如說是復仇魔。他下定決心,賭上自己的人生,以偶然拾到的手槍進行報復,並為此擬定縝密的計劃。這樣的他不可能臨時起意,犯下無意義的殺人罪行。」

「所以,到底是怎麼回事?」二宮朱美出言催促,「別賣關子,快說。」

「那我說了,金藏確實是佐野先生的試射對象。」

「什麼嘛,果然是試射……」

「對,但是這次試射,並非單純確認手槍的真假,佐野想確認的,是自己構思的手法是否可行。換句話說,他想確認這把撿到的手槍,是否能一槍貫穿自己的左臂與另一個人的左胸。他會這麼想也理所當然,真正執行這個手法時,才發現子彈只破壞了自己的手臂,沒貫穿犯罪目標的心臟,到那時可是想哭都哭不出來。然而,這種事得實際試過才知道,因此流浪漢金藏就成了實驗用的白老鼠。此外,這場實驗還需要用到左臂,但他不可能真的伸出自己的左臂去做實驗。所以,他用動物的腿代替自己的手臂。」

「啊!我、我懂了!」戶村流平放聲大喊,「肉,是那塊肉吧!」

「肉?啊啊,那個在海岸上撿到的玩意?咦,難道那是…」

兩個「徒弟」露出驚恐的表情,等待「師父」的下段說明。

「正是如此。」鵜飼進行最後的解謎,「埋在海灘上的帶骨肉,就是佐野使用的左臂代替品。他把那塊球棒粗的肉當成自己的左臂,槍擊金藏的左胸。佐野先生真是個準備周到的人!不過做到這種地步,也太不正常了,報復心真強……」

至於為什麼報復,即便偵探,終究也猜不出個中隱情。

整起案件的真相,最後在偵訊室里完全明朗化。佐野一開始一口否認,在砂川警部親口說出詭計全貌之後,他立刻放棄狡辯,低頭認罪。鵜飼偵探的推理完全正確。

不過,偵探的推理中,還有一部分沒有涉及,必須在此做個補充說明。佐野在行兇之前,必須先讓神崎隆二暫時睡在飛魚亭,問題在於使用何種方法。偵探推測是下藥,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我是這麼做的。」佐野說著,用右臂纏繞自己的脖子,「很簡單,就像這樣,夾住對方的頸動脈,如果對象是普通人,可以造成好幾秒的昏迷,練過業餘摔角的都會這招。」

「鎖頸固定技!」此手法出乎意料,但看看兇手的經歷也合情合理,砂川警部難掩驚訝,「這麼說來,受害者頸部有壓迫痕跡,原來是因為這個……居然有這種做法啊……」

接著,砂川警部提出另一個不得不問的問題。

「你為什麼選偵探來的那天晚上行兇?肯定能挑另一個晚上,為何單單挑那天?有什麼理由嗎?」

佐野給出的理由如下。

「我得知有個似乎是偵探的人在會客室時,也想過要延期,但那天晚上有個適合行兇的條件,要是錯過當晚,不曉得要等到何時才有下一個機會。想到這裡,我認為還是無視偵探,果斷執行計劃。」

「你所謂的適合行兇的條件是什麼?」

「重點是風。」

「風?」

「是的,當晚的風比平常大,之前那幾天都沒有風,不適合行兇。」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砂川警部只聽到這裡就明白了,「假設在無風的夜晚進行這個計劃,十一先生、田野上和戶村,就會在門口聞到不應該出現的火藥味,相反,進入飛魚亭後反而聞不到。他們可能會因此起疑,如果是風大的夜晚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了,對吧?」

佐野默默點頭。此時,負責記錄的志木刑警忽然縮起脖子。案發當晚,他在強風之中前往山崖前端拿回大衣與鞋子,當時的恐怖記憶,如今在腦中復甦。那天晚上確實刮著強風,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一點。

話說回來,關於犯罪動機,戶村流平的推理也幾乎命中紅心。

佐野在大學時代,是被喻為「近畿業餘摔角界無人不知的明日之星」,十乘寺食品看好他的前程而聘用他,讓他任職於烏賊川工廠總務課。每天在摔角社勤於練習的他,無疑是奧運會的好種子,將來不是進入職業摔角界就是成為教練。至少在十年前,也就是二十三歲的秋天之前,他都是貨真價實的摔角英才。十年前的秋天,神崎隆二斷了他的英才之路。會有人對此有疑問吧。

「十年前,神崎隆二才十五歲,這樣一個小孩子,有能耐折斷你這壯漢的左手?」

佐野冷靜地回答砂川警部的疑問。

「不是折斷,是刺傷了我的手。」

當天深夜,佐野外出進行路跑訓練,經過自己任職的工廠前面時,發現有三個不良少年在工廠中庭飲酒作樂。他原本想通知警衛,但由於對自己的身體過度自信,認為喝醉的三個少年不足為懼,於是他單獨進入廠區,準備孤身驅逐三名少年。佐野只想驅逐他們,並不想把他們扭送警局,但是對方不這麼認為,害怕到表情扭曲的三個人,一起攻擊佐野。雖然佐野覺得使用暴力不合適,還是不得已用左手抓住一個少年的右手,往上一扭。這名少年呻吟著跪到地上,另外兩人見狀立刻夾著尾巴逃走了,估計覺得一人被抓的時候,正是逃跑的時機吧。佐野左手還抓著少年,眼睛凝視著越跑越遠的兩個人,不禁咂嘴,心想他們真卑鄙。這時他看向被抓的少年,這瞬間,他感到左手傳來一陣劇痛。

「在我分心的時候,這名少年拿出暗藏的刀子,狠狠地一剌。親眼目睹那瞬間的我,即便過了十年依舊忘不了那副光景。一把刀子插在我的左臂上,刀尖深及骨頭。與其說疼痛,那感覺更像麻痹,而且現在還是麻的。十年來,我一直憎恨這條麻痹的手臂及上面的傷痕。這就是我的動機。」

遇刺之後,佐野呻吟著蹲下來,拔出刀子,噴出的鮮血使他意識模糊,少年趁機逃走。佐野再厲害也終究沒力氣去追,在不知少年身份與去向的狀況下,度過了十年。

佐野不得不放棄摔角之路,這麼一來,他待在十乘寺食品也沒有任何意義了。他辭了職,流落街頭,之後十乘寺家雇用他擔任管家兼隨員。他隱瞞了左手臂麻痹的事實,假裝自己摔角功力依然高超。這麼做一半是基於面子,一半是害怕事情敗露將失去隨員這份工作。

然而,諷刺的是,這名少年在今年成為十乘寺櫻的夫婿候選人,再度出現在佐野面前。這個人就是神崎隆二。神崎隆二完全忘記了自己的惡行,再三造訪十乘寺莊園,對十三先生、十一先生與櫻,宣稱自己是多麼優秀,這樣的舉止使佐野的復仇之火更加旺盛。

「原來如此,我能理解你憎恨他的心情。」砂川警部表達認同之意,然後率直地提出疑問,「但你是怎麼認出十年前刺傷你的少年,就是神崎隆二的?現在的神崎隆二看到你,已經毫無反應了吧?」

「那張臉我想忘也忘不了。」

「但是相隔十年,十五歲的臉與二十五歲的臉,想必應該會改變,你沒想過可能是認錯了嗎?」

「即使長相改變,但傷痕不會改變。當年我制住少年右手時,清楚地看到他的右手背上有個很特別的燒傷痕跡。二十五歲的神崎隆二的右手也有相同的傷痕,肯定沒錯。」

「啊啊,對哦,我也見過那傷痕,記得很像地圖,確實很特別。對了,說到傷痕,你十年前挨的刀傷,方便讓我看……」

砂川警部說到這裡忽然住口,面有難色,片刻之後,像是終於理解般頻頻點頭。

「這樣啊,原來如此,是這麼一回事啊……」砂川警部看向佐野綁著繃帶的左臂,「警方想請你展示殺害神崎隆二的動機證據,也就是十年前遇刺留下的傷痕,但你應該沒辦法展示給我們看了。界線就在……那天晚上。」

「是的,再也沒辦法展示給您看

了。」佐野露出有些自嘲的笑容,緩緩搖頭,「因為不存在了。」

「果然如此。」砂川警部呻吟著說,「那天晚上,你把槍口抵在左手十年前的傷痕上開槍,連同十年前的傷痕一起,槍殺了神崎隆二……原來如此,是這麼一回事啊,這也在你的計劃之內?」

「是的。」佐野堅定地點頭,「這也是動機之一。」

他真正想用拾到的手槍射穿的東西,或許是十年前的記憶,與這十年來的痛苦。負責記錄的志木刑警有這樣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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