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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邪惡功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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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林城,城東一商業區。

「轟!轟!轟!」

接連數聲炸響過後,無數瓦片、木屑與碎石四濺,帶起滾滾塵煙。

卻是商業區的排排屋頂之上,一白衣男子瘋狂逃竄,臉上甚是驚慌,不時轉頭後看。

「尹賢齊,別跑了!特別行動隊想抓的人,還沒有抓不到的!快點束手就擒,認罪伏法!」

後方緊跟追趕的數名穿著「別動隊」制服的男子中,當頭的那位三十歲模樣的鬍鬚男子道。

聽到「認罪伏法」一詞,逃竄的白衣男子立刻歇斯底里般大叫:「不過殺了幾個愛管閒事的螻蟻而已,我無罪,你們憑什麼抓我?!」

「憑的是鎮林城的法律!鎮林城內,無任是誰都得遵守的法律!尹賢齊,你殺了七名治安警員,必須以命償命!」鬍鬚男子大聲道。

「我不服!我不服!」白衣男子嘴裡叫囂,繼續向前跑。

「尹賢齊,前面便是城牆,護鄉軍已布下天羅地網,你跑不掉的!」

尹賢齊抬頭一看,果然,前方不遠的城牆上,站滿了舉弩以對的護鄉軍將士,還有少量手持靈元槍的修士隊,也把槍口對準了他。

後方又有包抄而來的追兵,幾乎插翅難逃。

怎麼辦?

尹賢齊心裡大叫,如果被抓住,以鎮林城法律的嚴酷,犯下殺人罪者,基本是判處死刑,很少有賠償免死。

而他又殺了七人,以賠償免死的概率幾乎為零。

所以他心裡大恨!

鎮林城的法律實在荒唐,竟然把那螻蟻般普通人性命,與高貴的修士等同,修士殺一個普通人,竟然要以命償命,天下那有這樣的律法?螻蟻性命與修士等同,簡直荒誕離奇,滑天下之大稽!

但鎮林城就是有這樣的法律,而且還得到了貫徹執行。

尹賢齊就親眼見到過,一位外地來的凝液期修士,因為一點口角將一家酒樓的店小二拍死,結果立刻被別動隊抓住,第二天就送到「斬首台」斬首,行刑場面他也過去看了,重達千斤的大刀,從五丈高的斷頭吊頂部落下,重刀加高速,仙人之頭都可斬斷。

所以從那天開始,即便難以理解,對鎮林城的法律,他還是產生了一絲敬畏。

卻沒想到,他今天也成了罪犯,還是需要償命的殺人犯。

現在又面臨追捕,無處可逃!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帶著這種信念,尹賢齊看了看樓下的街道,那來來去去的人群,他心生一計,落到地面,手握成爪,突然把一位十五六歲的少女抓到身前,掐住少女的喉嚨,惡狠狠對追過來的鬍鬚男子道:「吳剛,你別過來!再過來我擰斷她的脖子!」

突然變成人質的少女哇哇大哭:「救我,救我!」

人群中,少女的父母也驚呆了,隨即拼命呼喊女兒的名字,少女母親更是跪在地上,懇求尹賢齊放過她的女兒,卻被他瞪了回去,「別廢話,給我閉嘴!」

「尹賢齊,快放了她!」

別動隊隊長吳剛也沒想到尹賢齊為了活命,竟會玩這一手。

「你們不是說螻蟻的性命重要麼?好,我可以死,但這個女人,得跟我一起陪葬!」

尹賢齊臉上獰笑著,手上加了把力,把少女掐的翻了白眼。

這又引得一旁少女的母親,撕心裂肺般大叫。

「尹賢齊!再不放了那個女孩,我當場將你擊殺!」

吳剛黑著臉道,他已經把狙擊手布置了下去,如果談判無效,他只能強行進攻,而對這樣頑固的罪犯,別動隊不能有絲毫妥協。

「來啊,來殺我啊!我得先把這個螻蟻幹掉!」

尹賢齊突然把手上的少女舉到半空中,又加了一把力,少女的掙扎越來越微弱。

少女父母這時則都跪在了吳剛的腳邊,拼命向他懇求,救救他們的女兒。

吳剛只得稍稍示弱,向後退了十數步,讓尹賢齊把少女放了下來。

尹賢齊則提出了更多要求,要一匹好馬、要護鄉軍打開城門、還要給他準備百萬靈幣的盤纏……堪稱漫天要價。

吳剛全部予以拒絕。

尹賢齊惱羞成怒,又把手中少女掐舉了起來,幾乎快要了少女的命。

少女的父母似乎有點身家,除了讓護鄉軍打開城門做不到,好馬、靈幣他們都能馬上拿出來,只要放了他們的女兒,尹賢齊直接一拳打去,「給我滾!」強大的勁氣,把這對夫婦打的吐血。

「尹賢齊,快點住手!放了那個女孩!如果你繼續頑抗,就算你逃出了鎮林城,但逃得過鎮林城的追殺麼?尤其是你這類要犯,別說活人,光是腦袋就值百萬靈幣。這些年鎮林城發出了37份懸賞通緝令,收到了55顆人頭,其中有一部分是無辜者,但大部分都是通緝目標,你以為你逃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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