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代購記2(2/2)
如果他能幫忙把十套御空套裝買下來,送到面前這位大叔之手,他就能輕鬆賺到十萬靈幣。
「為何你不自己去買?御空商鋪又不是不能買十套套裝,何必要我替你代買?」
鄭啟問了個他最疑惑的問題,這位大叔明明可以自己去買,為什麼要這麼折騰,把簡單的事情,搞的這麼複雜。
騙局。
陷阱!
這裡面肯定存在陷阱。
占溫平趕緊解釋,他這麼做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個,御空套裝並不好搶,每個月15號才會放一批貨,買的人卻有很多,基本會在兩三天內賣光,正因為搶手,所以店方採取了限購,每人每次只能買一套。
但占溫平這次要買十套,單個人排隊,得連排十次才能買到,顯然得排好幾個月,才能買得到十套。
占溫平卻希望能在短時間內,入手這批套裝。
另一個,御空套裝不是什麼人都能購買,必須是萬乘國本國國民才有資格購買,且只面向修士階層,普通人掏再多的錢,也不會賣給他。
這不是歧視,是因為普通人用不了。
所以他希望鄭啟幫他代購,且不只是他一個人代購,希望他再請幾個本地同學幫忙,一同排隊,在御空套裝放貨之日,一次買下十套。
只要順利完成這筆訂單,10萬靈幣,便可入鄭啟的囊中。
鄭啟思索了好一會,而後點了點頭,決定幹了!
他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這筆交易里,肯定存在一些問題,他還是打算幹了!
10萬靈幣,真的不是一筆小數。
至少對他來說,對他每天靠打課外工賺到的100靈幣來說,是筆不小的巨款。
當然,請同學幫忙肯定要分出一部分,他大概能賺五萬的樣子。
「那也相當於一套御空套裝價格的二十分之一。」
「只需排一次隊就能賺到。」
而萬乘國的法律體系中,關於替別人買東西,是否「違法」,沒有詳細明確的規定。
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做了都不算違法。
而且,這種等於送錢的好事,一輩子都不知道能碰到幾次,錯過了殊為可惜。
所以鄭啟答應幹了。
見鄭啟同意,占溫平長長鬆了一口氣。
這一次,應該是不會出什麼問題了。
學生是購買御空套裝的主要顧客群體,從學校找十個當地學生幫忙,代為購買御空套裝,他暴露的可能性,下降到了最低。
畢竟,去御空商店買御空套裝的顧客那麼多,鎮林城情報局再怎麼厲害,也不可能每個人都去調查,每個人都去盤問購買套裝的目的。
情報局發現不了問題,他的幸福小日子,可以繼續過下去。
至於錢不錢什麼的,他自己可以賺,賺的足夠花,花的心裡安穩。
上面給的那些錢,他一點也不稀罕,甚至碰都不想碰!
……
二十多天後。
鄭啟跟他的同學,圓滿完成了代購十套御空套裝的任務,並通過各種渠道,送到了占溫平自家別墅的一個倉庫中。
接頭人員看到這十套御空套裝後,非常滿意,一揮手,叫手下把這些裝備放入靈能車中,卷著煙屁股離開了別墅。
「希望你們不要再來了,這種任務,不要再給我下達了。」
站在門口,望著車輛遠去的背影,占溫平喃喃自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