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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遲來一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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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陸縣南通夏浦,北達隨、唐,是南郡一處交通要道,所以一年四季往來舟車頻繁,再加上進城買賣的商販、兜售米糧的百姓、北上服役的戍卒,流動人口不少。

但不管等在外面的人有多少,每日城門開啟的時間,依舊是雷打不動的日出為準。

然而事情總有例外,臘月十二這天,平旦時分,天還未亮,安陸縣南門便提前打開了。

夜色中,黑衣黑冠的官吏駕車一馬當先,疾馳而出,身後的車輿上還有二人。

「那不是縣獄的樂麼?」

守城門的縣卒打著哈欠說道,火把映照下,他一眼就認出,那駕車的小吏,正是縣獄獄掾的屬下,獄吏樂。

獄掾乃是獄曹主官,負責訴訟刑獄諸事,獄吏則是其手下的百石小吏。獄掾坐鎮縣城,遇上案件,一般會先派獄吏前往案發地處理。

所以天還未亮,樂就用緊急憑證,叫開了城門,匆匆帶人出城,眾縣卒紛紛猜測,一定是外鄉又發生什麼案子了……

「這一年真是不太平啊。」縣卒也不由感慨。

他們猜的沒錯,昨夜「人定」時分,夜間宵禁剛剛開始的時候,負責在縣獄值班的樂正趴在案几上呼呼大睡,卻被獄卒匆匆喊醒,說是外面有外鄉亭卒叫門,有緊急案情要稟報……

樂被吵醒了好夢,本想讓那不懂規矩的亭卒在孰里好好待一晚上,但又想起喜大夫那「公務不得拖延過夜」的嘮叨,只得滿臉不樂意地讓人開門,讓那報案的亭卒進來。

來的卻是他認識的人,湖陽亭郵人季嬰。

等季嬰磕磕巴巴地講完事情經過後,樂的瞌睡頓時不翼而飛!

他意識到,此事涉及匿名投書、團伙盜墓、里吏監守自盜,是一樁不得了的大案!

事關重大,樂不敢自作主張,便忙不迭地派人去將自己的上司,獄掾喜請了過來。

喜今日休沐,在家安歇,但很快就來到了縣獄。他卻不聽樂、季嬰的口述,也不審問涉案的公士去疾,而是先審閱了湖陽亭長黑夫匆匆寫就的爰書,上面有簡略的案發經過。

秦律的《內史雜》規定,官吏有事請示,必須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請求!

喜是個注重法律程序的人,在一切手續無誤後,他才開始詢問案犯,分析案情,並給出指示。

「事件緊急,天亮後請求縣尉發兵相助已來不及,樂,你速速駕駛乘車,帶著季嬰及孔武獄吏一名,出城門趕往湖陽亭,令湖陽亭眾人助你控制朝陽里里監門,再令其交代罪行,以及盜墓賊藏身之所。天亮後,我親自帶縣卒過去,將其一網打盡!」

喜將出城憑證交給樂,樂領命而去,等真正出城時,已是平旦時分了……

……

「獄吏,這案子很大麼?方才獄掾如此肅穆,我都不敢吭聲了。」

車速很快,顛簸不已,季嬰死死把著車輿欄杆,小心地問道。

「休說你不敢出聲,獄掾說話時,吾等也是大氣都不敢喘啊,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要罰抄竹簡二十枚,誰願意啊……」樂心中暗暗腹誹。

上次見面時,季嬰還是案件原告,這回,他卻已經是一名郵人,大家同屬於體制內的公務員。所以樂也不必隱瞞,一邊駕車一邊笑道:「然也,這怕是十月份開年以來,縣獄接到的第一大案了!」

且不說難得一見的匿名投書,也不說身為里監門,與盜賊勾結的醜聞,就說那些盜墓賊人。樂分明記得,前幾日,郡里才下發了文書,郡守聲稱,南郡的盜墓發穴已經太過猖獗,必須治一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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