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六十七章 停職?(2/2)
說著,他從熊煒的手裡把槍拿了過去,熊煒也正好藉此下台,他對溫國寧說,溫國寧,你膽大包天啊!今天要不是老朱的面子,老子一槍崩了你,還沒人敢這麼對我說話呢。
溫國寧說,我就不信你敢開槍。
朱文范說,溫國寧你怎麼對書記說話的?還有沒有上下尊卑了?快跟熊書記說聲對不起。
溫國寧說,朱局,熊書記擅自掏槍對著我,違反了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第二十二條第六款,應該按照該管理規定第二十條,沒收熊書記的佩槍,並且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第二十二條第六款,也就是說公安機關的佩槍人員在與他人發生個人糾紛的時候,不得使用槍枝。
朱文范是分管公安局內部督察的,對於這一條款,他當然也很熟悉了,不過剛才他根本沒有想起來要按照這一條款來沒收熊煒的槍枝,這是因為熊煒在公安局裡一手遮天,他這個小小的副局長,又怎麼可能去管熊煒呢?
溫國寧給朱文范出了個難題,他不由得看向了熊煒,熊煒一聽溫國寧的話,又是氣得七竅生煙,他又瞪起了牛眼睛。
朱文范覺得自己腦袋疼,他連忙打圓場說,溫國寧啊,熊書記只不過是跟你開玩笑的,他怎麼可能對自己的同志掏槍呢?我說你啊,也是太不尊重領導,太不尊重老同志了,你還年輕,不要這麼鑽牛角尖,依我看,今天這事就這樣吧。
溫國寧說,這事怎麼可能就這樣了呢?今天這事太嚴重了,一個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居然在辦公場所拔槍對準公安局的內部人員,這事無論到哪裡,我都得找人論個理,朱局長,你不管是吧?那我就告到市里,告到公安廳,告到省里,我相信總有管的人。
熊煒一聽這話,又想吹鬍子瞪眼,朱文范連忙對他使了個眼色,他知道,今天溫國寧不知道是吃錯了什麼藥,鑽了牛角尖,現在萬萬不能激化矛盾了,只能是做他的工作。
要知道,熊煒掏槍這事可大可小,現在除了朱文范和溫國寧兩人之外,沒有第三個人看到,只要溫國寧不追究,也就沒事了,但是溫國寧如果死咬著這件事情不放的話,那熊煒還有些麻煩了。
這件事情如果鬧大,對朱文范同樣不利,所以,朱文范也不希望這件事情鬧大,他想把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朱文范笑著說,今天你們倆這是怎麼了?怎麼鬧得這麼不可開交?
溫國寧便把今天發生的事情跟朱文范說了一下,朱文范可不是熊煒那樣的武夫,他的頭腦還是非常清醒的,他了解溫國寧,這個人平時做事沒有這麼沒章法,要說他是因為史長生被抓,所以立功心切,去抓史長生的兒子和手下,那這事也發生一段時間了,他早怎麼不去抓?
他聯想到最近市里發生的事情,溫國寧這事剛好發生在蘇星暉到任之後,他便懷疑,這事背後是不是有蘇星暉的影子,溫國寧這樣做,會不會是蘇星暉授意的呢?
他越想越覺得有可能,如果不是背後有蘇星暉撐腰,那溫國寧肯定不會這麼不依不饒的,他跟熊煒斗,那不是胳膊擰大腿嗎?那擰得動嗎?
想到這裡,他對溫國寧說,小溫,你先別急,咱們一起坐下來談一下。
說到這裡,朱文范把熊煒辦公室的門給關上了,然後讓溫國寧坐下,又讓熊煒坐下,他說,熊書記,你看你再怎麼也不能跟小溫開這樣的玩笑嘛,小溫,你還是得尊重一下領導,你們說對不對?
熊煒點起了一支煙,悶悶的抽著。
溫國寧說,朱局,我做錯什麼了?我抓犯罪嫌疑人,破案,那不是我的職責所在嗎?熊書記不通過局黨委會議就要停我的職,我不服!
朱文范笑著說,我看就是你們把話說僵了,話趕話才說到這份上的,這肯定不會是熊書記的本意,熊書記一向是很有組織原則的,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呢?是不是,熊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