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這玩笑開大發了!(2/2)
吧嗒!吧嗒!
淚水順著精緻的臉龐,滴落在地。
蘇曉寶撅著嘴巴:「媽咪,這只是一次意外,而且我相信港島警隊,能保護市民安全。」
嘎吱!
這時病房門被推開,兩位英姿颯爽,穿著職業套裝的女警走進病房,出示證件,自我介紹:「蘇小姐,我們是保護證人組督察費璇彤。為了你的安全,近期會對你進行二十四小時貼身保護。」
幾人相互認識後,藍瑞雪急忙對費璇彤問道:「madam,匪徒不是都被擊斃了嗎?還有匪徒要對我女兒不利?」
「對不起,藍女士,因保密規定,不能向你透露有關案件內容。」費璇彤公式化回絕。
她心裡也存在疑惑,從卷宗中看到,最應該被保護的人是梁立波高級督察,但身為紀律部隊一員,費璇彤還是不打折扣的執行上司命令。
「madam能單獨讓我和我媽咪講幾句嗎?」蘇曉寶額頭布滿黑線,好不容易媽咪有鬆口跡象……保護證人組來的也太是時候。
「當然!」費璇彤攤開手,擠出笑容:「我們只是對你進行保護,並不限制你的自由。」
說罷,轉身與另外位同事離開病房。
藍瑞雪指著病房門,對著蘇曉寶道:「寶兒你現在告訴媽咪,這還是意外?」
「媽咪!」蘇曉寶言又欲止道:「我……我壞了寶寶。」
說罷,面帶羞澀低下頭,雙手擺弄著衣襟。
「什麼?」藍瑞雪驚呼一聲,指著蘇曉寶,氣的不知用何語言。
片刻後,藍瑞雪平靜的問道:「幾周了?」
「二……一周半。」
根據《港島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6條「施用藥物或使用器具以促致墮胎」罪行,最高可判監7年。
據指出,如果證實私自「終止妊娠」時已經懷孕28個星期(7個月)或以上,即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B條「殺胎」罪行,可被控誤殺罪名,最高判終身監禁。
此外,企圖將嬰胎從廁所沖走的行為,不論嬰兒是否出生前已經死亡,也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8條「隱瞞嬰兒的出生」罪行,最高可判監兩年。
「寶兒,你……哎,通知傑克周末來家裡吃飯。」藍瑞雪嘆了口氣,無奈的妥協。
「噢!」
送走藍瑞雪,蘇曉寶急忙撥通梁立波電話,高興的說:「媽咪同意咱們交往啦,讓你周末去家裡吃飯。」
電話另頭,坐在車內的梁立波高興的問道:「不虧是聰明的寶兒姐……對了寶兒姐,你是如何說服伯母的?」
蘇曉寶狡黠一笑:「聰明的本小姐,略施小計就搞定啦。」
不等梁立波喊出『666』,蘇曉寶補充道:「我撒謊告訴媽咪,我壞了寶寶。」
噗!這玩笑開大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