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證據說話(1/2)
「好好說話。」
縣太爺的聲音不大,可是衙門內各處都能聽見,李蒙也順勢垂下了眉。
這個縣太爺似乎不近人情。
心裡隱隱約約有個譜。
李宛的家人為什麼會千里迢迢的趕到這個地方?
疑問多多。
第一他們如何得知李宛已經贖了身。
第二他們又如何知道李宛在飛雲縣,而且還準確找到她們兩人份住所。
第三他們來這兒肯定需要路費花銷的,為了區區二十兩,這麼勞神費力,還要出動這麼多人?
看起來還是虧的多。
所以不是背後有人指使他們,那是不可能的。
至於是誰——
李蒙心中也有數,想不到男人也這樣小肚雞腸。
讓李蒙也有些鬱郁不快。
被退婚的明明是她好嗎?
再者她這副身軀眼下不就是騙了個婚,還沒有做出什麼罪大惡極的事,作是作了一點,也不至於被原書男主咬著不放吧。
這原書男主哪裡是君子,是小肚雞腸的小人還差不多。
雖然對方很喜歡給自己加戲,可李蒙根本沒必要配合對方吧。
「這個是自然。眼前這三個人說我家妹妹是他們的親人,昨兒更是實施了綁架,幸虧我妹妹機靈,逃了出來。今日又闖入我家中要人,真是沒有把大贏的律法放在眼中。還請大人做主,給民女與妹妹還一個公道。」
「你胡說,明明就是你阻攔我們不讓見我的親孫女,我的孫女一定被她騙了,才會不認我們,求大老爺做主呀。」
陳老婦不甘示弱,立刻磕頭,聲淚俱下。
「本官斷案,可不是聽你們誰的一面之詞。」這話聽的出來縣太爺不太高興了。
「大人英明……我們還是用證據說話吧。」李蒙附和道。
她是現代人,對於古代如何認親的方法當然是瞭若指掌。
完全是扯淡。
「那就滴血認親。」
縣太爺這句話來的及時,落在了李蒙的心坎上。
「大人英明。」
李蒙這不動聲色的拍馬屁是不是絲毫不違和。
不過縣太爺明擺著不吃這套,根本沒有回應。
「姐姐……」
耳畔傳來急切低語,李蒙充耳不聞。
「她還敢滴血認親?我們陳家出來的人還有假的不成,化成灰老婦也認得!」
陳老太眯起了眼。
滴血認親的辦法好。
要知道賠錢貨可沒有姐姐。
難道是她們聯手起來耍什麼手段?
好不容易鬧到縣太爺跟前,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對方怎麼會突然提起。
陳老婦越想就越不對勁。
又仔仔細細端詳了李宛幾眼。
眉眼與那短命鬼一個樣,對,她斷然不會認錯。
可是天底下相似之人何其多,也許……
陳老婦的心有些墜墜難安起來。
「是真是假,都由縣太爺說了算。」
李蒙向來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她自詡可沒有高尚的節操。
何況——
血液中含有很多成分,但其中很大的比例是水。
所以血液滴入水中,很快就會『散』了,哪有血液融不融的說法?從常識來看,無論加什麼血,在水中都可以溶在一起。
她是現代人,這些基本的常識還是有的。
電視劇中的滴血認親都是扯淡。
什麼溶血法,滴骨認親都是古代人信奉的一種方法而已,那也是心理安慰罷了。
要想不溶,加點鹽或者酸醋。
要想加快溶的快,加點明礬。
古人想必沒有實驗精神,要不怎麼會拖到了現代才被人發現。
在古代,李蒙與這些古人講科學原理,除非她嫌壽命太長。
入鄉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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