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六節 你居然用前朝的劍來斬本朝的官?(1/2)
聽著城中此起彼伏的鼓瑟之聲,周嚴卻陷入了一個無比尷尬與糾結的境地。
身為刺史,他在這善無城中,卻已經被全城孤立了。
陷入了一種名為『社會性死亡』的境地。
沒人願意和他或者他的隨從說話,也沒有人願意給他們提供任何幫助。
食物、飲水的獲取都很困難。
甚至需要隨從們去城外的鄉村,假裝成旅人才能買到。
更麻煩的還是住宿。
所有居民與商人,都拒絕為他們提供任何住宿服務。
哪怕給錢也不行!
至於官府?
無論是使者所在的太守府,還是烏恆將軍行轅的郡尉府或者新來的長水將軍續相如。
都將他當成了空氣。
送去的拜帖,直接丟在了門外。
以至於他如今連認慫都沒有地方!
「刺史,聽說使者打算在明天,公審一批官員、豪強……」王源急匆匆的找到周嚴,對他道:「不能再等了……」
周嚴聽著,立刻就站起身來,神色嚴肅,道:「竟真的敢公審!?」
一旦公審,那麼整個雁門官吏、豪強的罪行都就要公之於眾。
屆時,將再無翻身之餘地!
而他和這些來到善無城的名士們,更將遭受此生最大的挫折。
不止可能要落得灰頭土臉,更將喪失掉從前積累的一切。
成為這齣蚩尤戲中的反面人物。
而他這個刺史,說不定下場更慘。
不止官位難保,名聲盡喪,說不定還會遺臭萬年。
變成類似西門豹治鄴,李冰治蜀的故事裡的那些阻擾的小人、蠹蟲。
萬世之後,人們依舊能知他今日的所作所為。
想到這裡,周嚴終於徹底放下忌憚,下定了決心,昂首正色道:「此豈國家善待士人、良紳之政乎?」
「吾聞賈長沙曰:履雖鮮弗以加枕,冠雖弊弗以苴履。士人、良紳、賢臣,即使有罪,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安能以此辱之?此令天子聖德置於何地!」
「如此惡政,吾為刺史,安能熟視無睹,必阻之!」
周嚴義正言辭的下令:「來人,起我儀仗,樹我幢蓋,行於道上,直趨太守府,今日吾周嚴就算拼盡此身,也要力阻使者行此亂命!」
眾人聽著,終於歡呼雀躍起來。
之前,他們一直勸周嚴,打起刺史儀仗,去那太守府與那長安來的使者硬剛。
奈何周嚴一直顧忌,害怕直接碰撞,惜身愛命,不肯捨得此身。
如今,他終於放下顧忌,肯去硬剛!
這樣一來,他們至少就能爭取到足夠時間,讓長安丞相及時插手。
「刺史高義,吾等謹代雁門士民謝之!」大家紛紛長身而拜。
王源更是說道:「刺史此舉,救民於水火之中也,堪稱撥亂反正之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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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府中,張越審視著自己眼前的文牘檔案,嘴角輕輕嗤笑,眼帶殺意。
自他入善無,如今已經過去十餘日。
第一批被捕的官員豪強的罪狀,也已經初步審結了。
總共涉及三十多名官吏、貴族、豪強,牽扯命案上百起,其他大小案件數百樁。
這還沒有包括韋延年、馬原兩人在內。
本來這樣大的案子,若按照正常流程,在法律框架里處置。
光是釐清案前,審結真相,起碼也要一兩年。
算上審判、堪合與宣判、執行,三五年都打不住。
張越怎麼能等這麼久?
雁門百姓又如何忍得了這麼久?
夜長夢多,萬一中間出些變故,讓這些人逃出生天,豈非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所以,張越也就不跟他們客氣,直接下了一個命令給鄧爽,命令鄧爽按照『首罪勘定』的原則來處置。
所謂『首罪勘定』,這是張越的發明。
乃是從後世米帝司法系統的『判例法』基礎上逆向而來。
只要有人,有某一個類型的罪行被確認,那麼之後所有他涉及的同類型罪行,只要沒有大的疑點,統統以有罪推定。
無須調查、無須審核,無須審訊,只要有人告,且提供一定證據,既可認定罪名成立。
這個命令一下,審查、偵查工作,自然是迅速加快。
只要有一點突破,就是全面突破。
一罪確鑿,所有罪名成立!
而隨著長水校尉到來,隨軍而來的執金吾能吏們,也加入了審查、審訊工作。
有了這些專家的協助,審訊工作自然加快無數倍。
每時每刻,都有人招認。
到得如今,最初被捕的豪強官吏貴族,都已經審結,只待宣判。
張越便命人在善無城外,搭起一個大台,騰出一塊至少可以容納數千人的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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