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節 權衡(2/2)
「皇后對衛氏的態度,從來都很矛盾……」
「當初,長平侯伉矯詔殺人,皇后就曾勸大將軍,更立世子,不過,平陽公主哭求之,才沒有更換世子……」
「平陽公主?」張越疑惑著問道:「衛伉非是公主親子,公主何以如此愛憐衛伉?」
淳于文搖頭道:「這就不是妾身所知的事情了……」
「不過,妾身在宮中聽過一個傳說,據說是當初,平陽主寡居之時,就已與大將軍有情了……」
張越聽著,猛然抬頭,眼中射出精芒!
還有這種操作?
衛青真乃大丈夫!
想想,似乎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你想啊,衛青的出身……
他年少的時候,是平陽侯曹壽的騎奴。
平陽公主當初尚曹壽的時候,衛青就專門負責給曹壽和平陽公主擔任保鏢和護衛。
所以,很可能在其年少時,就已經見過平陽公主,並且為其傾慕了。
只是當初身份低微,只能在心中仰望女主人,不敢有覬覦之心。
然而……
唯大英雄能真本色,是真名士自風流。
漢光武卑微時,在長安見到了陰麗華,脫口而出:做官當做執金吾,娶妻當娶陰麗華。
而彼時,阿秀哥只是一個從南陽來長安的土鱉。
家道早就衰落了,阿秀哥甚至親自種地、耕地、拔草,為此還被其兄劉演笑話,說阿秀只是代頃王劉仲,言下之意就是他是高帝劉邦嘍。
而陰麗華則不同,她出生名門,其家族在新莽時期,已經是大富翁,是有幾百頃地的大地主!
兩者之間,存在著天塹一樣的階級差距。
正常情況下,阿秀哥別說一親芳澤了,連接近陰麗華也只是奢望!
但……
歷史證明,誰才是最牛逼的天命之子!
昆陽一戰,召喚隕石,砸死了王莽最後的掙扎!
然後就是,迎娶美人,走上人生巔峰!
順便說一句,當初阿秀哥在長安見到陰麗華的時候,假如漢書沒有撒謊,陰麗華彼時最多十四歲,甚至可能才十三歲……
所以……
其實,衛青早與平陽主有情,這並不會成為他的污點。
反而是其英雄本色的體現,是其男人魅力所在。
大丈夫生於世,既提七尺劍掃平夷狄。
當然也要抱得美人歸,也要實現年輕時吹過的牛逼!
扭捏作態,明明想要,卻還要壓抑自己。
那是理學的糟糠,乃是岳不群。
諸夏民族的英雄好漢,什麼時候壓抑過自己內心的訴求了?
項羽看到秦始皇的車駕,就說:吾可取而代之!
高帝劉邦看到秦始皇的車駕,便道:大丈夫當如是哉!
故而,張越對衛青,瞬間就更崇拜了。
這等英雄人物,真乃我輩楷模!
可恨,自己怎麼就沒有一個可以追求的陰麗華或者平陽主呢?
內心感嘆著,就聽著淳于文接著道:「此事,真假不知,不過,妾身聽說,當初平陽主臨終時,曾央求皇后,務必保衛伉富貴……」
「皇后答應了?」
「嗯!」淳于文點頭道:「這些年來,衛伉無論犯了什麼錯,皇后都會維護……就是因此……」
張越聽著,呵呵的笑了笑。
口頭承諾,在漢室並不能成為護身符。
就是白紙黑字的天子詔書,都能被吃掉!
貴戚子弟們,無功國家,對於君王來說,只要找到機會,就會剪除。
所以衛皇后的庇護,並不能成為衛伉的免死金牌!
這一點,張越知道,衛皇后也肯定清楚!
因為,二十年前,有一個貴戚,比衛伉牛逼一百倍!
他就是昭平君陳喚!
陳喚的出身,可比衛伉還要牛逼!
他是隆慮公主和隆慮候陳嬌的獨子。
而隆慮公主是當今天子的同產女弟,其與當今天子的感情與關係,親密到幾乎無可復加的地步!
這麼說吧,當今天子能在建元新政被廢後,依然為帝,隆慮公主是做了巨大犧牲的為了天子,她毅然下嫁了當時在長安城裡臭名昭著的紈絝子陳嬌,以此穩固了館陶公主與天子之間的關係,令館陶公主出馬,勸說竇太后,終於保住了帝位。
但其與陳嬌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悲劇。
陳嬌不止頑劣,而且沒有人性。
其在漢室貴族裡,也是數一數二的奇葩!
元鼎元年,館陶公主去世,就在館陶公主的喪期,這貨公然作『禽獸行』,其實就是亂論……
然後就被處死了劉氏連自己的親兄弟、宗室,只要發現有人搞這種事情,也是一個字:誅!
而陳嬌連自己母親喪期都敢玩這種大尺度的荒淫行為。
平時的行徑,自然可想而知。
所以,天子對於隆慮公主,一直心存愧疚,一直尊敬非常。
後來,隆慮公主病重,臨終時,親自拉著天子的手,再三懇求,又出錢一千萬、黃金一千金,向天子買了一張給陳喚的『免死詔書』。
但,事實證明,這並沒有卵用。
數年後,陳喚坐『醉殺主傅』,而被廷尉逮捕,論罪當腰斬。
這時,陳喚的家人拿出了當初隆慮公主買來的免死詔書。
可惜……
依然難逃一死。
故而,衛伉的生死,真的不是衛皇后能決定的事情。
「這可是一個天大的人情啊……」張越心裡琢磨著。
衛伉的死活,對張越來說,根本不重要。
因為……
衛伉根本不可能對他造成任何威脅!
充其量,衛伉只是一隻總在窗戶外嘰嘰喳喳的吵鬧著的麻雀。
甚至,留著他比弄死他,對張越要有利的多。
因為,衛伉就是一個明擺著的豬隊友。
留著他的話,可以吸引很多潛在政敵去聯繫,然後,張越就可以釣魚執法,一一剪除。
這可比帶著放大鏡一個個去找簡單多了。
更何況,現在還不是動衛氏的時候。
張越也真的不忍衛青身後名蒙羞!
再怎麼說,漢大將軍長平烈候衛青,也是諸夏英雄!
他應當偉光正!
不該因這紈絝子而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