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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斬鬼神(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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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現扯不開紅布後,白清炎就開始飛快地思索對方的能力,試圖尋找可能的破綻。

單看外表,紅衣男性臉上斗大的一個「冤」字,再配合那一臉怨氣。如果不是故布疑陣,他的天命十有八九應當是【冤鬼】一類。

從古至今,世間總有受冤之人,求天不應,叫地不靈,能否洗清冤屈全看造化。

有些人活著的時候,冤情就已經被查的水落石出,還以公道,在其中絕對屬於上等運氣;有些人則要等到死後,才終於被澄清真相,恢復名譽,就結果而言至少不算最差;最慘的就是死後也沒能洗清冤屈的,任憑萬人唾罵,平白蒙受不明之冤。

公道自在人心,正是出於對蒙受冤屈之人的同情,人們才創造了「冤鬼」的傳說。哪怕受害者已經身死,也可以化身冤鬼,叫冤也好,報仇也罷,都能用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

不過白清炎也只能想到這一步了,古往今來含冤而死的人要多少有多少,死後顯靈、作祟的人也一抓一大把。比如在唐玄宗面前表演鬼不用去頭就可以吃的鐘馗,把頭去了成為無頭騎士的關羽……選項可以說比高考志願還多。

毫無疑問,這條紅布一定是某種武裝型能力。自己如果持有某些神力系能力,或許還能掙脫,而【刀槍不入】雖然能讓自己不至於被布纏死,卻也無法擺脫束縛。

至於【宗祖】【聖德】【月下趕影】就更不要提了,這種情況下派不上半點用場。

沒辦法了,動用【法定天條】吧。

在獲得這個能力後,白清炎曾經嘗試過使用。作為黑帝一系的代表能力,【法定天條】無疑擁有著最高級別的威力,效果、範圍則全靠天命者自己掌握。

不過相對應的,【法定天條】的消耗也彌足驚人。白清炎曾經試過,規定廁所里的水只能向上流。只見馬桶當即變成了噴泉,歡樂的一塌糊塗——總共維持了五秒鐘。

在靈威仰的指點下,白清炎才終於明白:【法定天條】也遵循守恆定理。想要達到一分的效果,就要消耗一分力量。

不僅如此,人律也好,天條也罷,施行都需要被執行者所認可。如果所制定的律令太過倒行逆施,就算能憑藉強力推行一時,終究也會被推翻。

因此,【法定天條】所制定的律令最好被人廣泛認可。認可的人越多,所消耗的力量也就相對越少。

就像白清炎此時所規定的「止戈戢武」,就是強行讓武裝型能力刀槍入庫、馬放南山。對於現在的震旦人民來說,禁槍禁武器,可以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此所消耗的力量已經少了太多太多。

相反,假如把「止戈戢武」的律令丟到亞美利加去用,那估計白清炎連三秒都維持不到。持槍可是亞美利加最美麗的風景線,怎麼能容得了建州蠻夷來指手劃腳?

雖然白清炎沒有猜出紅衣男性的天命,但至少不應該是【鍾馗】【關羽】之類,紅布的威力也極為有限。他雖然低了紅衣男性一級,【法定天條】卻位居同系能力當中的最高位,真的對上應該有八成左右的把握成功!

不管怎麼說,白清炎用【法定天條】強行逼退了紅布上鎖覆蓋的武裝型能力。他也不知道到底能逼退多久,便趁此機會一掌刀破開布繭,大步朝著紅衣男性殺去。

武裝莫名其妙失效,紅衣男性也是頭一次遇見這種情況,一時間不禁有些驚惶。不過他的戰鬥經驗畢竟豐富,一瞬間也就鎮定下來,對準地面恨恨一揮手。

霎時間,正殿內地上鋪著的青石板如同冬天裡炸開的冰面,紛紛直立而起,排山倒海一般朝著白清炎合攏攻來。

白清炎有【刀槍不入】傍身,就算【作祟】馭使的事物從玻璃片換成了青石板,對他來說也並無太多不同。

面對隆隆而來的石板,他雙手各自一揮,掃開兩側石板,頭乾脆向前一撞,將擋在面前的石板砸了個粉碎,又一拳對準紅衣男性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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