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六節 奇怪的院落(2/2)
吳家,現在已經有這麼大勢力了嗎?
錢,除了官方運輸之外,其餘人只能用內河小船,每次運輸官府報備,上限一百萬錢。用海船是絕對不可能的,一但用海船就代表有可能私販錢幣。
依宋律,私販五萬錢就可以流放,十萬殺頭。
韓絳擺了擺手,吳鐵說道:「瞎狗下去辦事。」
「是,是。」
瞎狗只是一個靠給商隊護衛,作小行錢生意,偷偷販一點私鹽,組織了百來人那種小人物,和方圖比起來,也就是一個嘍囉的級別。
方圖自已還有船,還有馬車。
瞎狗出去之後,韓俟問:「叔父,我不明白。」
韓絳說道:「這確實是一種生意,這種生意是不是合律我也不清楚,因為我不精通宋律。這生意就是,將許多流民家的孩子簽契約,然後從小就開始給予各種的訓練。年齡長到差不多的時候,賣契約。」
「賣契約?」韓俟怎麼說也是名門,這種下等人作的事情他不知道。
韓絳解釋道:「就是賣契約,賣給大戶作婢、作仆。有些資質特別好的,應該到樓館作書寓或是院中為侍酒。」
韓絳理解的沒錯,宋朝沒有奴隸,但卻也有契約。
這就象是明代的瘦馬。
不過,能比瘦馬更高級一點。
畢竟在教人識字、繪畫、音律。然後還在步態、站姿等進行訓練。
不能說是瘦馬,應該屬於高級家僕或是高級樓館的訓練場,但卻有許多強制性,體罰是常態。
韓俟更不明白了:「叔父,就算是這樣,你買這些咱家需要嗎?」
韓絳看了錢寬一眼:「錢寬想讓我買。」
聽到韓絳這話,錢寬上前一步,單膝跪地:「小的不敢,小的只是希望少君出手,這院子也就罷了,軍中兄弟不忍,這裡的娃娃多數被領到這裡的時候,也就是幾升米罷了。窮也罷,富也罷。」
韓絳懂。
在宋時,兩湖的風俗就是溺嬰,家裡兩男一女之後,再生就按進水裡。
富戶呢不是因為窮。
有時候,富戶家裡老來得子,長兄第一個不願意,因為會分家產,所以錢寬說,窮也罷,富也罷。這不是窮不窮的事,而是各種矛盾下,滋生了這麼一個產業。
韓絳問:「若有人突然富貴了,想把孩子要回去呢?」
錢寬回答:「一本萬利。」
韓絳再問:「你想我怎麼做?」
錢寬依舊是單膝跪著:「小的不知道,只是希望少君來看看。小的也是為少君,淮南東路軍中,八成都是歸正人,北方有北方的風俗。少君若能所作為,可收歸正人之心。怎麼也能收一部分吧。」
「在理。」韓絳相信錢寬確實是為自已著想。
自已若是把窮的養不起的孩子,或是因為各種風俗要殺,父母不忍殺害的那些孩子收留了,確實可以收買人心。
韓絳對韓嗣說道:「吩咐一下,在臨安城外給我搞一片地,我要辦一個慈幼院。專收天下被遺棄的孤兒,然後安排人宣傳一下,咱們韓家一心向善,是時候拿錢出來作點善事了。」
韓嗣嚇的一哆嗦:「少君,這,這怕是需要無數的錢糧。」
韓絳白了韓嗣一眼:「是用來掙錢的。」
韓嗣上前:「少君,若販賣契約,怕被受天下人恥笑,或是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