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犯罪與……有關?(1)(2/2)
走進咖啡廳,看到敏之和沈楠聊得正來勁,李力就後悔了——
後悔自己來趟這渾水……
人家在談戀愛,自己幹嘛來當電燈泡?
可是,沈楠和敏之已經在向他招手了。李力只好硬著頭皮走了過去。
「大李,你不像話,居然瞞我瞞了這麼多事情?」李立剛剛坐在沈楠邊上,敏之就向李力開炮了。
「怎麼了?我瞞你什麼了?」被蒙在鼓裡的李力奇怪的問。
「哎呀,這都怪我,是我的不是。」沈楠趕緊出面當和事佬。
「咱不是敬佩你這個英雄嗎?一不小心,就把我和你怎麼認識的事,說出來了唄。」沈楠說著,顯得有些不好意思。
現在,自己和敏之是有共同語言了,但李力一不小心成為他和敏之聊天的「料」,確實有些對不住這哥們。沈楠心裡想。
「敏之,你看,我的事,怎麼就成了你倆的下酒菜了?」李力苦笑了起來。
「關於我的事情,希望就到你們倆就為止,以後還是不要和班上同學提,好嗎?」李力溫和的但又是十分嚴肅地對他倆說。
「一則,是因為繼續了解案件的需要;二來,是防止班上同學情緒受影響。試想,上課時,身邊整天坐著一名刑警,你緊張不緊張啊?」李力說著笑了起來。
「沒問題。我們就是想當你的參謀,為你助一臂之力嘛!」敏之說。
「警察辦案,有警察的一套程序和規則。所有進展,一般不會向外公布的。當然,我也就無法和你們說更多的了。」李力嚴肅地說。
「如果案件有新的發現,新的想法,你們可以及時告訴我。但是,我是不會參與到你們的討論中去的。知道嗎?」李力又補充了一句。說完,他就禮貌告辭,離開了咖啡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