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好走的,都是下坡路(1)(1/2)
曉芸接著寫到:
「蕭蘭給我布置的每天工作內容,就是為包廂的客人端茶倒水,推銷各種洋酒和飲料。作為剛上崗的新員工,只要包廂酒水消費超過一定數額,就可以領到日薪200元。
我聽了她的話,緊繃的心,總算放了下來。謝天謝地。這個夜總會並沒有如外人所想像的那些烏七八糟的事情。推銷酒水這種事,我還是願意做的。即便是唱歌不太會,簡單的歌曲學一學,也不會那麼難吧!
不過,她要我交三千元押金,一千元服裝費……
『工作期間,如果損壞了夜總會的東西,需要你自掏腰包。』她特地強調道。
我哪來的錢啊?我想。
我現在都欠了高利貸了!如果不是為了還高利貸,我也不會跑到這來……我悲哀地想到。
想著想著,我又開始抓狂了……
估計我的表情很可憐,蕭蘭看了看我,並沒有說不用我。只是說:
『沒錢交押金和服裝費,那我就把你的身份證扣下了。等你上班掙了錢把押金還了後,身份證就還給你。』我只好同意了。」
「X月X日……
今天,是我第一次到夜總會上班。我也沒有想到,自己居然會和這種地方掛上鉤,並且在裡面工作。現在,我只有一個心愿,多賺一些錢,儘快掙夠錢,遠離那個網貸公司總經理淮任!
我是從學校步行到夜總會的,路上花了30分鐘時間。
漫步在人行道上,我發現,華城的夜景,竟然是那麼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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