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發酵的新聞(2)(2/2)
李力努力壓抑住內心的憤怒,開始認真瀏覽這些報紙,並對幾份小報,從對報導的版面安排,到標題擬定,以及報導文章的內容,進行了一一比較。
他發現,這些報導,版面編排都是放在報紙的顯著位置——
有一張報紙相關文章是刊登在報眼位置,冠以醒目大標題,然後把一部分正文再轉到二版;
另一張報紙,是把相關報導放在一版的最底下,但是,他們用顯著的大黑字體做標題,極力渲染氣氛,凸出勁爆內容;
還有一張報紙,是把相關報導放在一版頭條下方,只要翻報紙,肯定立馬看到……
李力還發現,這些報導,雖然編輯進行了精心加工,但是,它們的內容,都像是從網絡上摘抄下來後,進行編輯和加工的。幾份報紙儘管標題不相同,但內容卻大同小異,關於案發現場發現人頭的情節描寫,也基本相同。只不過,有的,是以當事人沈楠的話來表述的,有的,是以記者的視角來描述的……
「雖然,它們不是主流報紙,只是一般的小報。但是,這樣重要的事件,一經披露,社會影響力還是很大的!」成局長也很頭疼。
按照公安局破案的程序和紀律,當案件尤其是一些重大案件還沒有明顯頭緒,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目標還沒有最後鎖定、實施抓捕時,一般會要求記者嚴格遵守紀律,儘可能淡化或模糊事件,以給正在破案的刑警騰出一塊時間……
可是,隨著網絡新媒體的出現,尤其是自媒體的誕生——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地方,第一時間成為「記者」,「編輯」「主持人」!一旦出現大家關注的新聞事件,那些離事發地點最近的人,只需通過手機這樣的移動終端,通過網絡社交媒體發布,然後以滾雪球般的速度,不斷傳播擴散,造成輿論的轟動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