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NET(2/2)
「行吧,我知道了。」
宋亞摸著下巴,打算找機會分化一下三人組。
「老闆……」
海登在旁邊專心換台,找到想看的了出言提醒。
『No Electronic Theft!No Electronic Theft!』
環球授意組織的明星抗議活動也如期展開了,在好萊塢的集會現場星光熠熠,金屬樂隊(Metallica)主唱海特菲爾德領頭,正揮舞著拳頭,對麥克風大聲呼喊口號。
No Electronic Theft是去年通過的禁止電子盜竊法,由維吉尼亞州象黨眾議員古德拉特提案,主要是為了給數字領域的新興侵權行為設置刑事判罰準則,它補上了之前的所謂『拉馬奇亞漏洞』。
在早年的一樁拉馬奇亞案中,麻省理工學生拉馬奇亞本人雖然大量分發了侵權內容,但由於沒有從該行為本身中獲得任何利益,所以主審法官認為當時的刑法還不適用於非商業侵權行為,非商業即拉馬奇亞本人沒有從這些侵權行為中獲取任何利益,所以判拉馬奇亞無罪。
這一判例影響很惡劣,侵權人本身沒有獲益但任意分發數字版權物會給著作權方造成大量經濟損失,所以新的禁止電子盜竊法應運而生,它規定:
在一百八十天內通過複製或分發,包括通過任何數字手段,獲得一份或複製多份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產品,只要案值在一千刀以上即可入刑,無論侵權人有沒有從中獲得個人利益。
明星們身著統一的白色T恤,前胸有大大的三個黑色字母『NET』,這不是網絡的意思,而是No Electronic Theft,禁止電子盜竊法案的首字母。
看來環球不滿意剛剛定稿的數字千年法,要從禁止電子盜竊法的基礎上擴展下去,比如將定罪金額從一千刀壓低到網際網路用戶分享音樂時的單曲定價?然後再將執法對象擴展到網站或整個OSP?
富三代這有點掀桌子大家都別吃的意思了。
環球旗下的鄉村天后仙妮亞唐恩正站在抗議人群前列,跟著會場音樂邊扭邊拍手,她可對保守白人有不菲影響力……
宋亞嘴裡冒出聲不爽的輕嘖,手指從眉弓上撫過,「金屬樂隊不是華納唱片旗下的嗎?他們這麼積極幹嘛?」
難道時代華納要改變之前曖昧的態度?他胡思亂想。
「娛樂業響應的人很多,好萊塢和唱片業也不好禁止藝人參加這種維護自身利益的活動……基本上好萊塢和唱片業各家公司都有人到場。」
海登解釋:「而且道格莫里斯執掌華納唱片的時候,給了金屬樂隊一個非常慷慨的超級肥約,這次他們有所回報很正常。」
「我們不接受數字千年法!反對!反對!國會山的老爺們請聽聽我們的聲音!用人民賦予你們的權力,投反對票!」
金屬樂隊主唱海特菲爾德用他富有煽動力的搖滾嗓喊道:「No Electronic Theft!No Electronic Theft!」
海登說:「抗議活動估計會持續一段時間,直到眾議院對數字千年法投票。」
麥克勞倫點頭,「時機很不錯,正好萊溫斯基案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