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 達蒙達什的城市流行理論(2/2)
又瞄了幾眼,想起來了,貓鼠遊戲原片中的那個和小李子在飛機上認識然後滾床單的空姐扮演者……
「nas兄弟。」得來全不費功夫啊,但自己不好去搭訕,只好讓nas來,「你幫我去弄到那個女孩的聯繫方式行嗎?低調一點,別說是我要。」
「嗯?」
nas先看了眼剛剛轉身,還沒走遠的瑪麗亞凱莉背影,又用敬佩的目光投向宋亞,「你真行aplus兄弟,沒問題,看我的。」他發自內心地豎了個大拇指,然後才領跟班兜著圈子向那個女服務生接近。
他誤會了,不過既然那女孩現在還是個服務生,nas去要個電話肯定很輕鬆,離貓鼠遊戲開拍還早,自己也不急。
這時候派對服務公司的負責人聞訊過來親自道歉,宋亞擺擺手,示意沒事,不過他以後肯定不會用這家的服務了,讓社會閒散人員混進服務生隊伍,這種公司對明星來說不可信任。
「婚前派對……拉斯維加斯……舞男……狂歡……」
等派對進行到稍晚,很多名流陸續離開,宋亞正想找瑪麗亞凱莉一起去送丹尼爾的時候,老遠看到布倫達在手舞足蹈地大聲對她說著什麼,一些詞彙傳進耳中,不禁眉頭一皺,「你們在聊什麼那麼開心?」
「嘿man!準新郎靠一邊,這是屬於我們女孩的秘密!ok?」布倫達應該也喝了不少,直接用黑人大媽腔趕人。
「嗯?」宋亞瞪她。
她似乎才想起來面前的是自己老闆,撅噘嘴不敢說話了。
「你們在聊什麼?我剛聽見……」
讓未婚妻挽住自己的臂彎,他趁去送丹尼爾的路上問道。
「婚前派對罷了,你不該打聽的,去找你的伴郎迪萊他們商量你自己的吧。」她也不想說。
好像米國男女婚前確實有被各自死黨分別帶去狂歡一晚或者幾天的習慣,節目一般是死黨們安排的,所以……會玩得很瘋。
宋亞下意識抬頭,今天沒戴帽子,「不能取消這個環節嗎?我覺得這……這是個陋習吧?」
「你有時候真的很沒情調,親愛的。」
她隨口拒絕,「嘿,丹尼爾,就要走了嗎?」專心交際。
今天就算了,宋亞決定回頭一定要逼她打消想法。
「那個人還在等你。」大約凌晨兩三點的時候,老麥克過來提醒,「他不肯走。」
「誰?」宋亞人已經在沙發上迷迷糊糊的了。
「那個利用服務公司混進來的,我讓人把他丟了出去,但他仍舊在山莊大門口附近徘徊。」老麥克說,「他好像沒開車來。」
宋亞想了想,這個時間點這種地段,沒車寸步難行,一個黑人夜晚在富人區徘徊隨時可能被負責任的巡警找藉口拘捕,「算了,反正沒事,我聽聽他到底想說什麼。」
老麥克把達蒙達什帶了回來,當然事先搜過身,宋亞選擇在這邊的的新書房裡見他,「說吧,你有什麼事?如果想找我幫你的大哥出獄就免了,我可不會去幫一個毐販。」
「不是,放心aplus,我萬分感謝你給我這次機會……」
達蒙達什談吐在出身底層的黑人里算非常可以,這點宋亞上次就領教過,這次對方沒有用刻意用嘻哈腔調,就更明顯了,甚至偶爾還能蹦出來幾個高級詞彙,「其實簡單點來說,就是我想當你的跟班,替你做事。」
「就這?我不需要跟班了。」宋亞拒絕。
「你需要的……」達蒙達什說:「我感覺有些錢在地上,你卻沒有去撿,或者說沒有看到。」
「錢?」
「是的,比如吹牛老爹,他的很多生意,比如西服、t恤……」
「他學我的。」宋亞打斷對方,現在沒有歌手的服裝生意做得有自己大,「無非是一家經營得不錯的潮牌店而已。」
「我還沒說完,還有別的,酒類,你沒有關注過吧?承辦派對和小型表演?」達蒙達什繼續說。
「無非是靠知名度帶貨而已。」
宋亞不屑一顧,東西海岸嘻哈歌手互相diss已經持續半年多了,吹牛老爹確實靠那件事搏了不少關注,他為biggie量身定做的首專readydie也賣得非常好,biggie也被紐約音樂媒體稱為東海岸能與2pac並肩的人物。
但談到賺錢,吹牛老爹還看不到自己的車尾燈。
「不,我覺得你比吹牛老爹或者biggie紅很多,這些錢能撿為什麼不去撿呢?沒人會嫌錢多的,對吧?」
達蒙達什問:「你知道城市流行嗎?aplus。」
「city pop?本子那邊流行過來的曲風,很早了。」宋亞回答。
「是的,城市,流行,城市引領流行,本子經濟繁榮時期的城市生活正是造就那種曲風的土壤,而現在的米國城市呢?一到夜晚是我們老黑的天下,那麼我們,不,你這種黑人巨星天然可以引領人們夜間消費的潮流,不是嗎?」
「有點意思了,繼續。」
宋亞想起來以前里克魯賓對自己說過類似的理論,黑人再窮也是城裡人,而城裡的東西肯定是時髦的……
「人們在夜裡消費什麼?夜店,酒吧,還有像你這裡的派對。你帶起了螢光之夜的潮流,但我本來以為你會繼續挖掘這方面的潛力,但沒想到你去做了別的,當然你其他生意也非常成功。」達蒙達什說。
「我不想摻和夜店、酒吧生意……」宋亞搖頭。
「你忘了一樣大宗消費品。」
「酒?」
「是的,光紐約,每一晚的人們會喝下肚多少酒?這是個金礦aplus……」
「釀酒成本高,周期長,而且基本上都是跨國大公司的天下了,高端更不好做,法國人很有一套。」
「酒類品種繁多,就是因為人們喜歡新鮮感,特別是雞尾酒,那麼雞尾酒的基酒市場還沒有被大品牌分食乾淨,特別是伏特加,成本不高,消耗量大,很多好牌子集中在東歐和毛子那,現在便宜得不得了。」
「我去給伏特加帶貨?」
「是的,沒錯,就是這個意思,你會賺到錢的aplus。甚至不止於帶貨,你可以和伏特加企業聯合做一條副線產品,專屬於你的牌子。」
達蒙達什說:「雖然不一定像你的服裝和化工廠生意那麼成功,但錢在眼前為什麼不撿呢?我本來想等jazzy走紅後和他一起幹這個生意的,但現在他進去了,而且由於我當時不在紐約,判刑也最輕,他們還懷疑是我出賣了藏東西的地方……」
宋亞笑而不語。
「怎麼樣?我的這個主意值得你收留我嗎?」達蒙達什問。
「可能吧,但我要找專業人士仔細商量一下,老麥克,派輛車送他回去。」宋亞從抽屜里取出一小卷鈔票,丟給對方。
「這不是打發我的錢吧?」達蒙達什捏著這區區幾百刀問道。
「我的信譽你不用懷疑,但現在你的話還沒得到驗證,所以……暫時只有這些,先省著點花吧。」
宋亞把他打發走,稍加思索就給宋阿生去電話,「老宋,華國產伏特加嗎?不產?葡萄酒和香檳呢?也很少是嗎?不不,白酒米國這邊喝不來……」
聊來聊去,第二天他又問了些專業人士,挑中了那邊歷史悠久的張裕酒廠,派宋阿生跑一趟,打算先和對方談好合資,再去想辦法收購一家毛子東部的伏特加酒廠,然後專開一條針對米國市場的副線品牌,專賣伏特加、葡萄酒和香檳。
名字嘛,他記得天啟londe那首菲姬冠單的時候,歌詞裡提及有種酒的名字叫grey goose(灰雁),但自己找來找去,發現市場上根本沒有這個牌子,現在正好可以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