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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時機不對,終究還是錯過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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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歲的秦煜,終於有了自己的出版公司,一鼓作氣策劃出版了好幾本十分暢銷的小說和詩集,一時風光無限。

從畢業拼搏到今天這個成績,秦煜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一直相伴在他身邊,默默支持他的莫伊能夠了解。

短時間內再想擴張,以秦煜公司目前的實力和市場占有率,已經是不太可能了。

工作穩定下來之後,秦煜覺得是時候給這個跟了自己十年的初戀女友一個安定的家庭。

於是,結婚這件事提上了日程。

自己創業本就不易,出版社又是剛剛才有些名氣,秦煜給自己安排了巨大的工作量。

出差,加班本就是家常便飯秦煜,這下更做起了名副其實的「空中飛人」,往往一兩個禮拜都不能回家一趟,每天全世界各地的飛各種圖書展銷會。

有時早上還在台灣,晚上就到了香港,第二天中午,又坐到了日本的某個餐廳吃午飯。

幸好莫伊體諒他,一手包辦了婚禮的全部準備工作。

婚禮的前兩天,莫伊忍不住給還在國外出差的秦煜發來了自己手捧鮮花的婚紗試穿照片。

秦煜匆匆忙忙看了一眼,又埋頭工作,直到深夜才想起,不回復莫伊又該多心了。

酒店裡,秦煜仔細端詳著莫伊發來的照片。

照片中的莫伊笑容燦爛如天使,潔白的婚紗是秦煜相中的那一款。

挑婚紗時,儘管每一件秦煜都說好看,但細心的莫伊還是從秦煜細微的表情中,選出了這款他最滿意的婚紗。

堪稱完美的五官配上精緻的妝容,玲瓏的曲線配上大拖尾的裙擺,準新娘莫伊優雅的坐在床上,深情的凝視透過鏡頭傳達出濃濃的愛意。

秦煜由衷的回覆一句,好美。

沒有任何間隔的,莫伊又單獨發來一張手捧花的照片,嬌羞的粉玫瑰映著準新娘嬌羞的臉龐,真正的人比花嬌,相映成輝。

秦煜隨口問了一句,怎麼是粉玫瑰?他以為,結婚用花,都會是代表愛情的紅玫瑰。

莫伊的電話馬上打了過來,小心翼翼的解釋道,自己只是隨手拿了一束花為了配婚紗照相,結婚那天一定還是會用秦煜喜歡的黃色鬱金香。

秦煜笑笑,沒有往心裡去。

莫伊總是太多小心,自己不知道幾年前的什麼情況下隨口說過一次黃色的鬱金香很美,莫伊便記到如今。

秦煜沒有多做解釋,只說,好。

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隨口的這一個「好」字,便毀了兩個人終生的幸福。

第二天,也就是婚禮的前一天,剛下飛機,秦煜就接到了一通將他從天堂拉向地獄的電話。

準新娘莫伊因為秦煜隨口的一句話,放棄了自己靜心搭配的粉玫瑰手捧花,一大早就跑到花店去訂黃色鬱金香,沒想到在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

趕到醫院,秦煜望著昏迷不幸的莫伊,和那一束染滿了莫伊鮮血的黃色鬱金香,懊惱的恨不得以死謝罪。

從花店出來的莫伊在早尖峰時段沒有打到計程車,那日天氣尚好,心情愉悅的莫伊一路小心呵護這懷中那色黃色鬱金香,時不時低頭嗅嗅香氣,那沁人肺腑的香甜,讓她預見明天婚禮的美好。

在快要到家的那個路口,一個趕著上班遲到的年輕人將沉浸在幸福之中的莫伊撞飛。

莫伊嬌小的身軀在空中畫出一道美麗的曲線後,「砰」的一聲落地。那束黃色的鬱金香,被她緊緊的護在懷中,沒有絲毫損毀。

整整十年,莫伊再沒有醒過來。

莫伊昏迷的一年之後,秦煜結束了他嘔心瀝血一手創辦起來的出版公司,按照莫伊的心愿,在鬧市的僻靜處,開了一間小小的書店。

在本該是他們結婚一周年紀念日的那天,秦煜獨自一人走到教堂,在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雕像的注視下,為自己戴上了結婚戒指。

從此,他對外宣稱自己的身份,已婚。

「其實,你根本就還放不下。」

安然走過去,纖纖玉手輕輕搭在秦煜因回憶的痛苦而微微發抖的肩上。

安然的聲音,將秦煜拉回現實。

他抬起頭,眼神盡顯憂鬱。

秦煜像是自言自語般說道:「曾經,我愛莫伊,卻總想著事業為重,沒有照顧好她;如今,我知道自己是愛上曉汐了,我不想再重蹈以前的覆轍,等到錯過之後再後悔。」

「你想怎麼做?」安然問道。

「什麼?」秦煜仿佛沒聽清楚,反問道。

「杜曉汐,你想怎麼辦,表白?」安然目光灼灼。

秦煜別過頭,不再與她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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