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新聞(2/2)
「不然怎麼著,也沒人陪。」
許非提起就不愉快,這一天過的真是精彩紛呈。
「這話說的,我們為什麼要陪你?」
陳小旭回了一嘴,又覺得不太對,又不知道哪裡不對,好在張儷接過話頭,「好了,上去吧,我們請你吃西瓜。」
三人到了二樓,胡則紅和東方文櫻不在。陳小旭從來不幹活,張儷就找了把刀,準備切瓜。
「哎,等會兒!」
許非連忙叫停,「你這麼吃瓜是沒有靈魂的,我去拿個勺。」
他飛速跑到三樓,拿了個羹匙下來,「吃西瓜得這麼吃,這才叫……呃……」
他撓撓頭,一個勺,三個人,三個人,一個勺。
「算了還是切吧。」
嘁!
倆姑娘齊齊鄙視,張儷利索的切成小塊,手法嫻熟,一看就常做家務。
西瓜還沒到大幅上市的季節,口感稍差,但在炎熱的夏夜裡也十分滿足。陳小旭啃著瓜,偶然一抬眼,注意到許非的手背上有擦傷。
「你又跟人打架了?」
「什麼叫又啊,我就不能是蹭的?」
「哼,你以前跟人打架,就是這種擦傷!」
「他經常打架麼?」張儷奇道。
「小時候經常打,後來就少了,帶著我跟一群小孩子,一個對八個,被打的滿臉是血都不求饒,我就在旁邊看著。」
陳小旭吐出一粒籽,幽幽道:「真懷念小時候。」
什麼鬼?
許非翻了個白眼。
「出事了!出事了!」
正懷念童年時,胡則紅忽然跑了進來,「出大事了,你們還有空吃瓜?」
她抄起一塊西瓜就啃,「樂韻跟王導吵起來了,好大聲,樂韻剛走!」
「啊?為什麼啊?
「這大晚上,她怎麼走的?」
「小轎車接的,說認識個男的,要出國。」
「什麼出國,是去香港。」
東方文櫻也進了來,消息更準確一點,「說是認識個香港明星,人家要帶她去香港結婚,樂韻就同意了。王導不放人,倆人就吵起來了。」
「……」
仨人面面相覷,事情來的太突然,也太勁爆。而且不光205,樓上樓下亂糟糟的,看來已經傳開了。
當然,鬧心的是劇組領導,同學們都是看戲的,還有覬覦王熙鳳的那幾個,瞬間覺得自己機會來了!
許非對這事了解一點,但不曉得啥時候發生的,原來她這麼早就認識羅烈了。
據後世的八卦文章記載:羅烈受邀來做一個活動,樂韻也有參加,對其一見傾心,就開始追求。
樂韻才十七歲,年輕單純,很快墜入情網。
這年頭的人大多崇洋媚外,削尖了腦袋往外鑽。香港在內地人眼中,就是個繁花似錦,紙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能嫁給香港人,還是個大明星,是件非常榮耀的事情。
羅烈當時已有妻兒,把樂韻帶去香港後,只能把她藏在別墅里,並介紹拍了一些戲。
後來事情敗落,羅烈趁機甩掉了她,且鬧的人人皆知。作為小三的樂韻走投無路,事業低潮,加上又把母親接來香港,生活愈發窮困潦倒。
她無顏返回內地,感情失敗,生活困苦,母親又長期抱怨……終於在某個早晨,站在剛擦好的玻璃窗前,跳了下去。
「這個……」
許非沉吟著,自己也沒啥辦法啊。
她願意跟著羅烈走,自己哪來的拯救力,不讓人家去香港。而且也沒啥交集,頂多就提醒一句,要慎重考慮。
她聽就聽,不聽也就不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