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霸王合同(1/2)
合同里講的很清楚,如果桃花可以與他們公司簽約,那麼將會給桃花很豐厚的報酬。
當然,他們有權利退回她的設計,採納的設計,才會給酬勞。
剩下的基本就是一些保密條例之類的。
隨後,桃花又打開那份牛皮紙袋,這裡裝著另一份合同。
這份合同上說明,桃花只能給他們公司提供設計圖,相當與買斷,時間為兩年。
當然採納桃花的設計圖後,公司會按照衣服鞋包等售賣金額的百分之十,作為酬勞。
桃花相當於入股,但卻比入股自由了許多,她每個月需要交給這間公司十份設計圖,衣服鞋包都可以,至於他們選擇用多少,這一點卻是桃花左右不了的。
看見上面接近於苛刻的條例,桃花垂著眼眸,她這就是穿越,而且來自未來的二十一世紀,所經歷的流行時尚太多了,才不會被這些條例嚇到。
否則她估計換成任何人,都不敢簽署這第二份合同,那麼也只能按照第一份合同,採納一份設計圖,2000元,按照70年代末的經濟,這個價格很高了。
但桃花偏偏不信邪,她要試試這第二份,要知道那可是百分之十的紅利啊。
只這一項收入,就可以頂超市好幾年的收入了。
桃花與杜經理交涉了許久,最後簽署的是第二份合同。
這是一份相當霸王的合同,因為只有等衣服上市,桃花才能拿到分紅,除此之外,她不會拿到任何錢。
當然,桃花也一併把她的設計圖交給了那位杜經理。
桃花覺得這個人一定是臨時授命,大概是公司自家的人,否則設計圖隨隨便便就能給一個人?也不怕被對方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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