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法律和道德的探究!(2/2)
「也就是說,這件事情的方方面面和結果都會被記錄在這個人的檔案上面,以後的錄用公司,也會根據這相關的結果來進行篩選。」
楊帆把這句話說完,底下的觀眾們都是倒吸了一口涼氣,這個意見也太具有建設性了吧。
想想,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具有實用性法律程序,雖然不能用法律來限制這些人,但可以用誠信道德的枷鎖,來束縛住這群人啊!
大家都能夠想像出來,要是這種人進入公司,老闆一看你的簡歷,然後發現你竟然是別人救了你,你臨陣逃跑,最後竟然連人家申請烈士,你也不出來作證,像這種絲毫沒有善心的人,哪個公司會收你啊?
同理,有了這樣的道德枷鎖的限制之後,那些想要做好事的人,也就有了做好事的底氣。從此之後也不用擔驚受怕的,害怕自己做了好事之後,要是真的出現個什麼問題,最後會給家人留下遺難。
這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促進社會道德運行上來說,是一個非常具有建設性的方案,是一個非常具有可行性的行為。
楊帆則繼續宣布接下來的結果:「最終這件事情的結果是,對於見義勇為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的補償,而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少。同時吧,國家也設立了見義勇為基金,由納稅人拿出一部分的稅金用來做這個基金。」
前兩個案例,周元華一時之間還想不到反駁的條件,但是從這個案例上,他找到了一個突破口。
然後,竟然當場就站了起來,語氣非常不善的說道:「照你剛才說的,那個被救上來的人不用負任何責任了?法律不會制裁他了?」
楊帆愣了一下,沒想到這傢伙竟然還敢跳起來,也就不徐不急著回答道:「當然,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接受了人家幫助的人,要用同樣或者是高於別人的幫助,來幫助這個人的家庭。」
「笑話,救援者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性命把這個人救了上來,你竟然說他不用負任何的責任?不用負法律責任也就算了,你竟然說他不需要賠償,更沒有義務去幫助失去親人的家庭?」石律師也開始在一旁煽風點火,這兩個人好不容易抓到了楊帆的一點痛腳,當然是要痛打落水狗了。
而與此同時,底下的那些觀眾也被引爆了,倒不是說他們覺得楊帆講的不好,而是心裡確實憋著一絲火氣,為什麼人家花費了性命把你救上來,法律上規定的,竟然是什麼責任都不用付啊?
難不成是楊帆老師看錯了,還是法律上沒有這個記載啊?
「怎麼能這樣呢,人家以死救了你,讓我看你就應該有義務撫養人家家裡的老人一輩子!」
「對,兄弟說的對,這件事情本應該如此!」
……
一些人,也緊跟著吼了起來。
周元華看到這麼多觀眾被他已經引導了起來,臉上不經意察覺之間露出一絲微笑。
傻眼了吧?小傢伙,你還真以為自己讀了幾本法律相關的書,就很厲害了?
哪知,台上的楊帆不徐不急,卻是異常堅定的看著底下的這些觀眾,一字一頓的說道:「法律是公正的,代表著嚴明的紀律性和公平,而像見義勇為這種事情,你本身就很難以去界定。」
「大家何不換位思考一下,救人,這其實也是有很大的風險的,我就隨便舉個例子吧,咱們就用剛才說的那個案例為準,如果我說那個年輕人最後下去沒有救下來那個人,反倒把自己搭了上去,那麼,這件事情應該怎麼解決呢?」
楊帆的這個疑問下去,底下頓時就沉默了。
是啊,這一次是這個青年,把那個人救了上來。可是如果救人的人也被淹死了?難不成還要那個,已經失去了自己親人的人來撫養嗎?
那這樣的話,也太不近人情了吧,而且如果雙方損失的都是精壯勞動力,難道要讓一對老頭老太太去養另一對老頭老太太嗎?
這也根本不現實啊!
看到底下的大家都是面露難色,楊帆清了清嗓子,才開始說道:「所以我說,這種事情是以國家為準的。像這種個人奉獻的例子,一般都是國家認定了之後,進行相應的撫恤和頒發獎金,同時還有其他的優惠政策,所以說大家根本就不用糾結這個到底用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之類的,而我講的這個特殊的案例,就是希望大家知道,法律它和道德是不一樣的,法律是由鋼繩的,它是堅固的,永不催化的,而道德呢,它是人內心的柔軟,而所謂的人心,又怎麼有強弱之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