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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有完沒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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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情有些不對,林主簿看著堂內站著的女孩子,覺得很面生。

「我們見過的。」方錦繡主動說道,「那年三月三在縉雲樓,我也在場的。」

三月三,林主簿心裡罵了聲娘,對於他來說那可不是什麼高興的記憶。

就是這裡不對。

說起來他跟著君小姐不是什麼密友關係吧,相反來說,他們是仇人啊。

他的女兒被她害的身敗名裂,至今還在家廟裡禁錮,花樣的年紀就這樣蹉跎了,雖然說林夫人已經託付了人在遠地方給女兒找了門親事,但那日子跟林小姐本該擁有的人生也完全不同了。

他不替女兒報仇也就罷了,竟然還要聽著女人的話給她幫忙,她還說的那樣理直氣壯,好像自己欠她人情似的。

憑什麼!

「她說林大人你是個好人。」方錦繡忽的說道。

好人?

林主簿看著方錦繡,這張面孔很陌生,他也想不起來那個君小姐長什麼樣了,但是眼前這個女子冷冰冰的眼神讓他打個激靈。

當初在縉雲樓,那個君小姐也曾經用這樣的視線看著他。

他想起那女子威脅自己的秘密,這個秘密真的足矣讓他死去,且全家株連。

你女兒不好,已經受到懲罰,你是個好人,所以我選擇不殺你。

這樣說來,好像是真的自己欠了她人情了。

林主簿伸手按了按額頭。

「方小姐,你要告方家什麼?棄養嗎?」他問道。

如果是這個話,也不算很麻煩,他就豁出去臉面去找方老太太說說好話。

「不是,我要分家產。」方錦繡說道。

林主簿按著額頭的手直接拍在額頭上。

完蛋!

方家兩小姐爭家產的事他自然也知道了,還看的樂顛顛的,當方老太太在大街上雷厲風行的將兩個小姐捉回去讓德盛昌重新開門,他還有些遺憾呢。

再多鬧幾天多好,大家也好看戲嘛。

沒想到這戲竟然牽涉到他這裡了。

他只想看戲不想演戲好不好。

「方小姐,你一個女兒家怎麼爭啊?」他深吸一口氣說道。

「我不懂律法。」方錦繡乾脆的說道,「所以才請林主簿主持公道了。」

林主簿心裡罵了聲娘,瞪圓了眼,合著是讓他想辦法了?你們只要出個人就好?

你們,林主簿在心裡念了念,很顯然這件事不是方錦繡頭腦發熱要來做的。

這件事很明顯就是那個禍害的主意。

這個禍害真狠啊,竟然要跟外祖母家搶家產了,真可怕。

林主簿神情變幻,這個可怕的禍害連自己的親人都能毫不猶豫的下嘴咬一口,更何況他這個陌生人呢,以前能威脅他,現在她聲名赫赫捏死自己更是跟捏死一隻螞蟻一般簡單。

方家是不好惹,然而這個禍害更不好惹,死道友不死貧道吧。

「來人。」他揚聲說道。

門外有小吏應聲進來。

「去看看縣尊大人有空沒有。」林主簿說道。

小吏應聲去了,不多時說縣尊大人剛睡醒正在逗貓。

作為盤踞陽城縣幾代的主簿,遇到知情趣的縣令,很多事都會聽他的話。

至於不知情趣的,林主簿會想辦法讓他挪個地方的,這對於與縣中吏員皆是盤根錯節關係的他來說並不是什麼難事。

林主簿起身向外走,又在方錦繡面前站了站腳。

「縱然我有辦法讓方老太太應訴,然而方三小姐,你這名聲可也不好聽啊。」他說道。

方家那兩個小姐爭家產還說得過去,畢竟是方大太太嫡出的,但這方錦繡且不說是庶出,她的生母小妾還暗害方家子嗣呢。

這樣一個庶孽身份不灰溜溜的做人感激方家不殺之恩,還跑出來爭家產,真是...畜生不如吧?

「我要名聲做什麼。」方錦繡淡淡說道,「能吃還是能喝?」

也對。

林主簿笑了笑,心裡再次佩服那位君小姐。

聽說這方錦繡離開方家後就被君小姐收留在京城,留著這女孩子可以出來對付方家,且不會壞了她自己的名聲。

「方三小姐稍等,我這就與縣尊大人商議。」他和氣的說道。

...............

.............

方錦繡走進縣衙的時候,方老太太也再次見到了那位生意人。

「真是慚愧,家裡出了點事。」方老太太表達了歉意。

中年男人笑了笑。

「家大業大孩子們大了,這都難免的。」他不以為意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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