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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亦或同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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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曹昂都會在白天抽空回府看看喬雲,陪她說上幾句話。回來時都會給她帶點兒好吃的、好玩的,他喜歡看她開心地笑的樣子,他的心裡也會更歡喜。

他是喜歡這個女孩,父親已經說過他該成親了,他想等忙過這段時間,就找機會向父親說這事。到時候王喬的傷也就大好了,一切都不耽誤。

曹昂光顧了忙這些,竟一直沒再得空回府給母親請安。他是想,如今曹軍早已攻下了許昌,父親說,等得了空就把家眷都遷到那裡去。自己這回也是抓緊安排這些相關的事,不如早點兒辦妥,接母親去和父親團聚,一家人就總能在一起了。

再說,快點兒把王喬的傷調養好,早日給母親娶回個好兒媳婦,母親豈不是更高興。所以,他沒回府,而那天曹丕又囑咐丁夫人一定要親手把那封信交給大哥,她就不敢派人來送。曹丕拜託大哥幫著找喬雲的事,曹昂就還一直不知道。

曹昂也有一對寶劍,一把青雲劍,是他隨身的佩劍;還有一把紫霞劍,一直掛在臥室的牆上。他和弟弟曹丕不同,他不善於使雙劍,他對「雙劍合璧」的理解,是找到那個和自己最最默契的佳人,親手教她劍法,然後兩個人一起打磨,共舞雙劍。

如今,從天而降個翩躚少女,美得如夢似幻的,而且她竟然自己就有那麼高超的劍術,那不正是自己心中一直要尋覓的夢中佳偶嗎?曹昂覺得自己真的好幸運,那把紫霞劍,終於等到它的女主人了!

這話就在曹昂的心裡準備著,現在還不能說,還不到火候。他就這麼天天為她奔忙著,夜裡為她守護著,等待著她的傷痊癒了,自己和她的感情也水到渠成了,就可以把那紫霞劍雙手捧給她,求她做他的夫人了!

這天,有人來稟報曹昂,說他父親催他儘快回軍中去,抓緊操練兵馬,準備攻打宛城的張繡。

這麼快就催我回去?我還以為能和王喬姑娘再相處一段時間呢?曹昂心中失望,兩個人這才剛剛熟悉一點兒,自己就這麼走了,人家姑娘還能安心住在府上嗎?萬一她怕麻煩,我走了她也走可怎麼辦?她都說她不能回老家了,她去了別處,我將來可去哪兒找她呢?再說她的傷,也不適合一個人出外奔波的。

曹昂決定,提前向姑娘表白心意,讓她以未婚妻的身份住在府中,等自己回來。為了表達誠意,現在就把那紫霞寶劍贈與她,既然自己非她不娶,「私定終身」又有何妨?待凱旋時再匯報與父母,他二老只會更高興的!

回到府中,喬雲正在花園裡舞動竹竿練劍。曹昂就取來紫霞劍,站在那裡看著她,等待她練完。喬雲舞完一節,正是微汗涔涔。曹昂連忙走上來,舉著帕子,輕輕幫她拭汗。

「小喬,快坐下歇會兒,身體還沒好呢。」他體貼地輕輕攙扶她的胳膊,拉她到亭子間坐下。喬雲剛坐好,他就把那把紫霞劍雙手捧到她的臉前。

「小喬,這把劍送給你。」

喬雲對劍最是感興趣,對曹昂這位有名的古人的寶劍,她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見識一番,竟把之前心裡想的不要他的劍拋到了腦後。

「哇!這麼精美的一隻寶劍!」喬雲立即接在手中,從鞘中抽出劍,用手撫摸著端詳欣賞,「這劍鋒芒內斂,卻暗含氣勢;貌似帶柔,實則力量非凡!果然不同尋常,是把奇世寶劍!」

「小喬,這是一把雌劍,和我的這把青雲劍是一對。『青雲』我一直隨身佩帶,『紫霞』一直留在房中等待它的女主人。今天,它來找它的主人了!」曹昂激動地蹲在喬雲的面前,深情地看著她說。

「子脩,謝謝你,這劍真好!我喜歡。」喬雲猶豫地說著。她在想,是直接收下劍,還是怎樣?她不能拒絕他,他的時間不多了,最多一年,只要先收下劍,安撫他一年,讓他開開心心的,日後再想起這個人、看到這隻劍,自己也會心安一些。

「小喬,你真好,我就知道你一定喜歡。」曹昂說著,站起來坐在她對面的凳子上,開始向喬雲匯報他接下來的安排。

曹昂告訴她,這次回來,本來是一邊辦事,一邊等弟弟去外地辦事回來,然後帶弟弟一起去軍中找父親。父親說弟弟已經長大了,該去參加一些戰爭,長長見識了。

可是剛剛父親派人來通知他,讓他先回去,準備即將去宛城攻打張繡,等弟弟辦完事再和曹洪將軍直接去跟他們會合。父親說,弟弟就快過10歲生日了,讓他過了生日再去。

「父親真是體貼,對我們兄弟都這麼好。小喬,你就住在府里等我回來,到時候你的傷也大好了,我就向父親、母親稟明了娶你!」曹昂看著她的眼睛,喜悅而深情地說。

啊?他這就要去宛城了?去了就回不來了!他現在就向我求婚?答應?給他個希望,高興地赴死去;不答應?因為自己不可能嫁給他。

喬雲,快點兒回答啊,他就盯著自己等著呢。喬雲心中對自己說。

「子脩,你放心地去吧,我等你平安回來。你一定要多保重,我每天都會為你祈禱。」喬雲決定這樣說,只有這樣,她的良心才安穩。

「小喬,你真是太好了!」曹昂站起來,激動得蹦了個高。「你不用為我擔心,父親說了,那張繡已經流露出想要投向的意思了,戰鬥不會很激烈的,說不定都兵不血刃呢。我是擔心弟弟,他還小,這是他第一次出征,我可得多關照好他。」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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