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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去找工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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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陽說到做到,沒再和我提過去醫院的事情,只是一沒有課就來給我做做飯,照顧我。

兩天後,我趁著陳陽下午有課,就偷偷跑出去參加了一個招聘,是一家正在招法務助理的建材公司。

我們三十多人等待的時候,我聽到有人竊竊私語道:「別看這公司規模不大,可我聽說它好像被什麼大集團給收購了,以後的發展不好說啊。」

和這個人聊天的那個人聽後,張嘴要問道是什麼集團的時候,我們就被叫進去參加筆試了。

試卷上只有一道題,就是一份購買合同,問題更是簡單,就是談談你對這份合同的看法。

每個人盯著這份合同都在發呆,因為合同上的條款合情合理,並沒有法律漏洞。

起初,我也這麼認為,可是很快我就發現,我忽略很重要的一點:法律作用在雙方,而不是單獨成案。

想通這一點以後,我乾淨利落的在試卷上就寫了四個字——法人印章,然後便交了卷。

四十分鐘後,有的人陸陸續續出來,對這道試題都是百思不得其解,在那裡小聲議論了起來。而我坐在那裡閉目養神,對這個筆試信心十足。

事後工作人員宣布完淘汰者的名單後,我是第一個進去面試的。

主管經理看起來很有禮貌,示意我坐下,開門見山道:「尹小姐,我只有一個問題。」

我也報以一個禮貌性的微笑,點頭等著他的下文。

「一起考試的,有的人洋洋灑灑寫了幾千字,而你只有草草四個字,我想知道你是怎麼想的?」

「這份沒有法律漏洞的合同是一個最大的盲點,因為它會使人忽略合同的乙方。做生意講究互利共贏,是雙方的合作,可合同只有甲方的條例,這樣如何可知這筆買賣是否虧本?但從條款來看,它並無觸犯法律,所以最終能牽扯到法律問題的只有一個,就是法人印章。

一旦印章落款,就代表法律生效,無論合同是否合理,它都具有了法律效益。當然,這只是一份試卷,就連印章的真偽也是有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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