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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妙手回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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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見傷不救。」他說著,蹲了下去。

那個弟弟的腳,只不過是扭傷了而已,倪重陽一手按住他的腳,另外一隻手,迅速的扳了一下,那弟弟發出一聲慘叫,可慘叫聲之後,他的腳,竟然不扭了。

他起身,竟然能站起來了!

原來,倪重陽只是把他錯位的腳筋給扳正而已。

「我可以走路了,我可以走路了。」那弟弟歡呼起來。

眾人的目光,都齊齊朝倪重陽射了過來。

他們想不到,吳瑾公子竟然也會行醫。

吳瑾之前的名聲不太好,吳瑾之前腳沒受傷的時候,是一個驕橫跋扈的軍人。

對百姓動不動就打,仗著他父親是邊關大將軍的威望,肆意發怒。

並不是只要是軍人,就是好的。

太平年間的軍人,有時候,比貪官更貪婪。

他們利用人們對軍人的崇拜心理,拿國家的錢財給自己買地,以此盈利,甚至還沒有人敢管他們。

因為軍隊的人,自有軍隊的大都督會管理。不屬於衙門管。

可大都督哪裡有這麼多閒功夫管這些小事。

他們的手不夠長。

沒有人管,就造就了軍人們更加肆無忌憚的貪污。所以說,太平年間的軍人,比貪官更加可怕,更加是蛀蟲。

後來吳瑾腳傷了,不能再行走了,大家都說是報應。

沒有一個人去看過他,甚至都沒有一個朋友。

可見吳瑾的人品了。

可眼前這個戴面罩的吳瑾,竟然救了一個百姓的腳。

大家在歡呼的同時,自然也是很好奇的。

這個吳瑾,一點兒也不像吳瑾啊!

方圓看出大家的疑惑,馬上讓人送倪重陽回去了。

施粥繼續進行,可是,議論聲卻更多了。

「倪重陽還是沒變。」在對麵茶館觀看的楊康,感慨了一聲,「連我都要認為,這麼好的人,若是要背叛我的女兒,是不是會有什麼苦衷了。」

楊逸辰說:「再大的苦衷,也不能背叛姐姐。背叛姐姐就是他的不對。」

「走吧,那個方圓,被稱為大銘朝第一美女,披著面紗,可我看來,她是遠遠不及我的女兒端午。」楊康起身,「看她惺惺作態的樣子,我可看不下去了。」

於是父子倆走遠了。

倪重陽回府之後,因為那對兄弟,想起了倪越。

倪越馬上要被發配邊關了,聽說今天會被送到京城大牢里來,等著審批過了,就要臉上刺字被送往邊關服役。

「如果我弟弟出了事,我爹爹和太奶奶一定會很傷心的。可如果就這樣放過倪越,只怕倪越不知悔改,還要做壞事。」倪重陽思索著。

這次,他沒有出手解救倪越,就是知道,倪越的性格太孤僻,太衝動,也太陰暗,他的確是犯了罪,他作為哥哥若是包庇了倪越,以後,倪越就不會悔改了。

反正倪越還年輕,不如讓他吃的苦頭,也許他會真心悔改。

可現在倪重陽又有些不忍心了。

這一去邊關,就是遙遙無期,雖然刑法上判決倪越只是流放三年,可有經驗的人都知道,若是在邊關把關係打通的好了,根本就不需要三年,就可以提前回來,可如果打通不好,或者是沒錢打通,那三年之後還有三年,只要倪越稍微做錯點什麼,甚至什麼都沒做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邊關的官爺們也會讓倪越延長關押的時間。

邊關的官爺們平時能揩油水的地方不多,只能利用這樣的職權來謀私了。又如何會放過這麼一個斂財的好機會。

「我不能讓爹爹和太奶奶傷心,不行,我要想想辦法,讓倪越的時間,縮短為一年。」倪重陽自言自語說道。

細碎的腳步聲響起。

方圓走了過來。

「我可以幫你。」方圓已經聽到了,「我爹在京城也算是有幾層關係在,只要我爹出面,一定可以讓倪越的判決,改為一年。並且,有我爹給倪越撐腰,相信邊關的官員們,也不敢虧待倪越,一年後,自然會送他回來的。」

倪重陽知道這事,如果由他出面,以吳瑾的名義,也會成功,但會被人懷疑他的身份。

「我不想欠你太多。」倪重陽猶豫著。

「沒關係,我們馬上要成親了,成親之後,就會是一家人了,何必管誰付出的多和少呢。」方圓說。

她今天上穿月白色綃紗,下著淺紫色羅裙,外面還罩一層杏花小襖,看起來帶著一股仙女氣息。

可在倪重陽的眼裡,她穿什麼樣的衣服,都是一樣的。

「好。」他答應了。

她高興極了,他欠她的越多,他就會對她越負責。她若是希望留住他,就要不停的讓他生出責任感。

她的確愛的很卑微。

「我今天就可以辦好。」她溫柔的說,「還可以在倪越臨走之前,讓你見他一面,敘一敘你們的兄弟情。」

她為他想的那麼周到,他臉上就越是愧疚。

因為他知道,他除了給她一個空洞的婚約,什麼也給不了。

她最想要的他的心,那是更加給不了的。

「吳瑾」在大街上救人的行為,很快就傳到了謝策的耳朵里。

「竟然有這種事?」謝策雖然沒見過吳瑾,可是,同道中人,又豈會不知道吳瑾是什麼樣子。

吳瑾是一個粗暴的軍人,是軍人種的敗類。

欺壓百姓是他最擅長的事。

今日他和方圓做好事,給百姓施粥,本以為是方圓讓他做的,謝策並不懷疑,誰知,吳瑾還會醫術,醫術高超的能治好別人的腳,甚至於還不要銀錢。

謝策聽說過吳瑾過去,為了和百姓爭一斗米而大打出手,把百姓的腳都給打斷了。

因為那斗米是上好的珍珠米,吳瑾認為這些卑賤的百姓,是沒有資格吃的,就算有錢來買也不行,所以就來搶。

光天化日之下,把百姓的米搶走,還打傷了人,後來官府也拿他沒辦法,因為他是軍人,衙門是不受理的。

當時的大將軍位置空缺,吳瑾又有他父親吳四火撐腰,所以,根本沒有地方可以告他的,除非是,告御狀。

可是,尋常百姓,又怎麼有機會見到皇帝呢,更何況是告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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