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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要離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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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穿上衣服了就從禽獸變成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呵……冉羽咬牙切齒。

「衣服都在柜子里。」說完這句,陸自衡轉身離開。

穿好衣服來到外面,開放式的餐廳桌旁,陸自衡摘了眼鏡坐在那,手上拿著一份報紙。

冉羽握握拳,算了,先吃飯!吃完飯再算帳!

她實在是餓壞了,昨晚在酒吧里就顧著抽菸喝酒,回來還被折騰了大半宿……

烤麵包,煎培根,煎蛋,牛奶……雖然簡單,冉羽卻吃的津津有味,直到某人發出抗議,「吃飯時不要發出聲音。」

冉羽哼哼一聲,端起牛奶,故意「咕嚕咕嚕」猛灌。

陸自衡:「……」

他雙眼微眯的望著她,突然起身離開,不一會又很快回來,將一疊東西扔在她面前。

冉羽驚訝,這一疊紅花花的……全是人民幣!這是給她的過夜費嗎?

媽的,她就值這麼點錢嗎?

剛要發火,陸自衡的聲音緩緩響起,「這是給你每個月的生活費,共2000塊。」

生活費?

還不等她反應過來,陸自衡曲指敲了敲桌面,說道,「還有這個。」

冉羽這才發現人民幣下面還有一張紙。

她一臉狐疑的拿起來一看,只見上面用碩大黑體字寫著「家規」兩個字,下面則是羅列出的幾條規定:

1、不許上課遲到,早退,曠課,掛科;

2、不許超過晚上9點鐘不回家;

3、不許化妝,不許剪髮,不許染髮,不許衣著暴露;

4、不許抽菸,不許喝酒,不許說髒話,不許去酒店,更不許去夜店;

5、不許沾花惹草,不守婦道;

6、不許不接電話;

7、不許……

冉羽根本沒耐心看完,「刺啦」一聲,乾脆利落的把紙撕了個粉碎。

初吻沒了,初夜也沒了,現在還給她列了這麼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破規定……她將紙屑一扔,脫口而出道,「我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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