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言情小說 > 強婚奪愛:總裁的秘妻 > 第414章 怎麼不說話了?嗯?

第414章 怎麼不說話了?嗯?(1/2)

目錄

「小仙,大事不好了,砰……」

沒有從內反鎖的房門被秦玖玖大力推開,跟著,阿玖就看見靳楓壓著安小仙胡作非為的一幕,登時連忙抬手將眼睛捂住:「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安小仙臉頰緋紅,將靳楓一把推開,迅速起身坐起整理衣服,臉紅耳燥的瞪著靳楓,低聲嗔罵:「有病啊?醫生沒告訴過你,產婦剛生完孩子第一天不能同房嗎?」

「什麼大事不好了?」靳楓深邃的眸光一凜,掃向秦玖玖,嗓音低沉冷冽,像是一把冰棱劍,寒光凜冽,駭人之極。

「有人在網上大肆宣揚靳伯父在外面包養小三的謠言,把易紫夏塑造成了一個婚姻慘遭小三插足的受害者,還有人貼出靳伯父在海邊私會美女的照片,有圖有憑證,讓網絡輿論失去了平衡。

造成一大片人在網上聲討靳伯父,說靳伯父是渣男,死有餘辜,甚至還有人同情易紫夏,說她做的好,像靳伯父這種對原配始亂終棄的渣男,就是該殺。」

「哪裡來的照片?」這時,安小仙已經把衣服穿戴整齊了,她轉過腦袋望向秦玖玖,雋秀的眉頭蹙著,一臉的困惑。

靳旭堯的感情生活是出了名的高風亮節,從她知道靳旭堯存在的那一天起,她就沒有聽過任何與靳旭堯私生活不檢點的緋聞。

so,那個照片裡和靳旭堯約會的年輕女人又是什麼鬼?

「還不是靳伯父在k國和蘇菲歡度父女相聚時光的時候,被人偷拍的那些。」秦玖玖說著走向安小仙,將平板電腦遞給了靳楓。

安小仙伸過頭去一看,照片裡挽著靳旭堯胳膊在沙灘散步的年輕姑娘,身材確實和蘇菲很相似,只可惜蘇菲的臉被人打了馬賽克。

「嘁,這個發帖的人,一看就是故意往我們爸身上潑髒水,有本事他就不要在蘇菲臉上打馬賽克啊。」

因為稍微有點眼力見的人,只要看到蘇菲那張酷似靳旭堯的臉,就可以判斷出蘇菲和靳旭堯是有血緣關係的親人,而非那種不堪入目的情.人關係。

靳楓沒有說話,只是靜靜的將點讚人數較多的熱評大致瀏覽了一遍,然後挑了幾個特別看不順眼的id,給王凱發了過去。

「靳楓,你打算怎麼處理這件事?」秦玖玖目不轉睛的看著靳楓,問話時的模樣看起來有些小心翼翼的樣子。

靳楓從她話中聽出了別樣的意思,抬起頭,黑曜石的眼睛掃向她:「我哥的意思呢?」

靳棟樑還沒有回部隊,靳旭堯在網上招人惡意攻擊,他不可能會不知道,只是大多是攻擊靳旭堯的人,都是站在易紫夏那一邊的。

靳棟樑如果幫靳旭堯說話,肯定就會傷到易紫夏的心,他才親手將易紫夏送進監獄,如果再公然出聲幫靳旭堯,那易紫夏肯定會更加生不如死。

「棟樑說,現在挽回靳伯父聲譽唯一的辦法,就是公開靳伯母在外面包養小鮮肉,以及她當年給靳伯父下藥,然後意外懷孕,逼迫靳伯父娶她的事,曝光。」

「不能這麼做。」靳楓心疼靳棟樑,吩咐阿玖道,「你先花錢把這些熱搜話題撤掉,然後再讓王凱以靳氏集團的名義發公告,重點表示這些不實言論是謠言,我們講公司將對惡意中傷我爸的人追究法律責任。」

「可這樣做洗白不了靳伯父的名譽,大家還是會覺得他在外面有女人,是他辜負了易紫夏,他是人渣,死有餘辜。」

「那也不能讓我哥再一次揭開易紫夏罪惡的嘴臉,將他的親生母親再一次推向人人喊殺的地獄深淵!」靳楓說話的語氣有點重。

他心疼靳棟樑,這種大義滅親的行為,別人瞧了會覺得痛快,佩服靳棟樑,但靳棟樑的內心卻要承受對母親不孝的痛苦。

其實,秦玖玖亦是心疼靳棟樑,不想再看到他再一次對自己的親生母親趕盡殺絕,這才在靳棟樑沒有將易紫夏那些醜聞曝光之前,前來徵詢靳楓的意見。

結果,她賭贏了,靳楓和她想的一樣,都不願意讓靳棟樑再承認一次背叛傷害自己親生母親的痛苦。

「好,我這就去把熱搜新聞壓下來。」

「老公,像我們爸沒有死這種情況,易紫夏所犯的罪是不是叫殺人未遂呢?」安小仙眯眼看著秦玖玖走出房間斑單薄的身影,冷不丁的問了個和他們剛才的話題八竿子打不到一塊的問題。

「你想說什麼?」靳楓反問,側頭深邃的眼睛凝著她,見她坐的位置與他隔的有點遠,長臂一伸,就把她拽過去樓在懷裡,骨絡分明的手指順勢在她膚如凝脂的腰際上若有若無的游.走。

感覺有點癢,小仙下意識的往邊上挪。

只是,才剛挪開一寸距離,腳彎處就多出了一隻修長白皙的手臂,男人獨特的荷爾蒙氣息將她包圍,心尖一顫,全身神經驟然緊繃,只有男人才有的硬體,抵著……

這男人真是……妖孽!

面部輪廓深邃立體五官精緻顏值帥的逆天也就算了,就連身材和活……腦子裡一下浮現他用那雄偉的……將她弄得……

小臉一下就紅的像發高燒了一樣。

安小仙忍不住用力咬了下唇,將腦子裡那些少兒不宜的畫面趕出去,仰頭對上他那雙早已被情谷欠填滿的鳳眸,快速道:「我聽說殺人未遂,可以不判死刑,只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為爸沒有死,那易紫夏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死了?」

「你想她死?」靳楓低沉的嗓音,富有磁性,就像一杯醇厚的美酒,酒香四溢,醉人心魄,散發著讓人為之意亂情迷的魔力。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