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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記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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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上醒來,回想起昨天發生的事情,一切都歷歷在目。我拿著那隻錄音筆,把證據拷了下來,直接發了份郵件給杉樹男,他很快便給我回了信,建議這種事情最好報警處理。雖然我心裡仍然為王大仁家即將迎來一場大審判而略微有些不安,特別是考慮到王小偉還那么小,剛死了父親的他,很有可能會失去母親,我便覺得內心一陣惶恐。

所以在開庭那天,我特意把王小偉所在的班級帶出去遊玩寫生,抱著一種他不去參加庭審,就能避免受到傷害的僥倖心理,想儘自己最大的能力保護他。庭審結果很快出來了,由於認證物證俱在,李二麻子和錢麗抵賴不成,各自都被判了刑,而杉樹男賠給王家的八十萬,法院也要求王大仁全額退回。

聽說王大仁回到村子裡來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的,走路接連撞上好幾個人,還差點撞上別人的車。他一路上一直沒說話,直到走到自己家門口,看見放學回家的王小偉,才抱著他「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而後兩天,王大仁茶飯不思,整個人似乎失去了生存的渴望。甚至在一天夜裡,他久久徘徊在村裡的池塘邊,路過的人跟他打招呼,他也像沒聽見一樣,依然傻傻的,呆呆地望著河中心。半夜,住在池塘旁邊的村民聽見「撲通」一聲,還以為是有人又向池塘里亂拋垃圾,趁著月色對著窗外破口大罵了一陣。

第二天,有人在池塘里撈出一身破布衣服和一雙黑色布鞋,明眼人一辨就認出是王大仁常穿的衣服鞋子。村民們登時慌了,能下水的通通下水去撈人。倒不是因為他們多關心王大仁生命安危,而是那片池塘被承包用來養魚,村里好多戶人家都參了股,如果因為一具屍體而污染了水質,那麼他們來年的收成就會慘不忍睹了。

可是一伙人撈了半天,都沒撈出王大仁的屍體來。

既然屍體不在池塘里,那為什麼王大仁常年穿的衣服鞋子會在這?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

剛好這時候丁少卿從村子外頭回來,路過池塘看見這麼多人圍在這裡,不免好奇地圍了上來。

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跟他說了,他瞪大了眼睛,一臉奇怪地說,「你們弄錯了吧,剛才我還在村口看見王大仁精神矍鑠地拿著鋤頭在挖地,不信你們過去瞧瞧?」

眾人聞言,紛紛往村子口跑。

我也一路緊跟了過去,果然看見毒辣的太陽下,身穿白色內衣和赤著腳的王大仁正滿頭大汗地鋤著地,在他旁邊放著兩條長木凳,還有一些遮陽擋雨的棚子,所用的木料不用摸就知道是梨花木,而且質量都是極好的。

「王大伯,你在幹什麼?」在別人都懷疑見到了鬼,站得遠遠的不敢走上前一步的時候,丁少卿一點也不害怕地走上去,問道。

王大仁停下手中的動作,用衣袖擦了把汗,說道,「鄉親們平常都在這裡等車去城裡,要是車子來得早還好,要是來得晚,就得站在這毒辣的太陽底下等老半天。所以我決定在這裡搭個遮陽避雨的棚子,再擱兩條凳子,大家舒服方便了,鄉里鄉親的才能更和睦不是?」

他的一番話,震驚了在場所有人。大家面面相覷,議論了一陣子,只聽丁少卿毫不吝嗇地誇讚道,「王大伯,你的這種想法很好嘛,既然連你都做起慈善來了,那我丁少卿當然不能落後了。我看我再去運點兒木材來,咱們啊乾脆在這裡建個涼亭得了!」

「好啊,涼亭又穩又方便,我看十里八村好多地方都有等車的涼亭了,就我們驪山村沒有,這怎麼成呢?」人群里不知是誰冒了一句,旁邊的人紛紛點頭表示贊成。有的人直接叫了起來,「我想起來了,我家還有剩餘的木材,我可以捐兩根屋樑!」「我可以捐一根長木!」「我也可以捐!」「我也可以捐!」激昂的應和聲以及接連不斷舉起的手像是海浪一樣在人群里此起彼伏。

這個時候,我突然很想見到杉樹男,他現在在哪,在幹什麼?如果讓他知道自從他來村里做慈善之後,村民一個個都更加團結,更加懂得分享和奉獻了,不知道他會不會也為驪山村感到由衷的高興?

回到家以後,我按捺不住心裡的激動,還是撥通杉樹男的號碼,給他打了個電話。

結果他聽了我慷慨激昂的陳述,突然在那邊笑了起來。

我奇怪地問,「你不覺得很感動嗎?你笑什麼呀?」

他依然笑著說,「你以為王大仁做『慈善』的錢是哪來的?還不是從我給他那八十萬里分出來的。昨天半夜我從村外回來,路過池塘的時候看見有個人影跳進了水裡。害得我也顧不得身上的傷了,衣服都沒脫就往水裡跳,打撈了半天才把王大仁給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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