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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0章 馮宇的優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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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面臨兩個選擇,就像保羅說的那樣,我們可以自己成立一個子公司或者部門,自己研發生產遊戲機,也可以選擇跟馮宇合作。」

「但是,我們的弱點非常明顯。我們沒有硬體的開發經驗,要想在技術上追上嗦尼、壬天堂,需要的時間不知道多久。如果是一兩年無所謂,但如果是十年八年,那我們要損失多少錢,要牽扯多少精力?」

「而選擇跟馮合作就不同了,馮有一家做遊戲機開發的公司,是華夏最大的遊戲機產銷商,且在東南亞都有一定的名氣。而且馮的公司,有著充足的硬體開發經驗,他們設計的電子消費品有多暢銷,我不用跟大家列舉數據了吧?」

「還有馮成立了一家遊戲開發公司,收購了南韓兩家公司後,又火速收購了香江一家公司、寶島一家公司,島國一家公司,華夏一家公司,還有我們北美的爆雪公司,整合之後,將是世界上最大的遊戲開發公司,研發人員,將超過千人,且有多個成熟的遊戲開發團隊。世佳的土星當年是怎麼失敗的,大家也都知道吧?他們就是因為提供的遊戲太少,才被消費者所不喜的,當時他們跟嗦尼和壬天堂的技術,相差並不大。」

「馮不但能提供給我們不少的遊戲版權,還能收回一些版權,不給嗦尼和壬天堂使用。並且他們以後開發的遊戲,都會只能被我們的系統所讀取。還有重要的一點,dvd的專利技術,掌握在兩個團體手裡,一個是dvd論壇,推行的是風雨-飛利普標準,也是被更多消費電子廠商所遵從的標準,市場占有率百分之七十多,另一個是dvd聯盟,推行的是dvdaaram標準,這個標準的市場占有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出頭。」

「我們要做遊戲機,就要採用dvd技術,cd技術已經被證明完全落後,即將被遊戲存儲市場所淘汰。而dvd聯盟的技術,嗦尼是發起人之一,他們會給我們授權嗎?就算給,那麼價格必然會很高,嚴重拉高我們的產品成本。至於更好的風雨-飛利普標準,大家也都能知道,是風雨公司推行的標準,我們也是加入dvd論壇的,可我們並沒有參與研發,所以拿不到優惠條件,我們要使用這個技術,同樣要付專利費,甩開馮,我們自己做,那麼光是這項技術的專利費用,就要占據成本的多少?」

「所以現在我們最好的辦法,就是跟馮宇合作。」

「為什麼不可以採用vcd的技術?」有人問到。

「vcd的絕大多數技術和專利,都是馮的,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我們要在產品上超過索尼和壬天堂,就不能用比他們落後的技術。」鮑爾默解釋道。

「你這麼說,那我們就只能跟馮合作了,那我同意合作。」一位董事說道。

另一位董事比較謹慎:「史蒂夫,馮跟我們合作,條件說了沒有?」

鮑爾默看了看比爾蓋茨,對著其他董事說道:「馮的條件是,他要合作公司的絕對控股權!」

保羅差點跳起來,大聲吼道:「這不可能!」

妄想,這是痴心妄想,這個馮宇太狂妄了,跟微軟合作,居然還想要控股權?他以為自己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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