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2章:人生有兩件事不可避免(Ⅱ)(1/2)
「如果以家庭收入而非個人收入作為稅基,那麼家庭人口越多實際上稅負就越輕,單身漢承擔的稅負則相對更高,這樣一來,就可以把鼓勵生育與減稅政策掛鉤,形成一種簡單且有效的激勵機制。」
安東尼一手白蘭地一手餅乾,翹著二郎腿侃侃而談。
「我們假設約翰先生和史密斯先生在同一家商行做事,稅前月薪都是70金杜加,約翰先生一個人生活,稅後工資扣除每月生活必須開銷後仍綽綽有餘,日子可以過的很瀟灑,而史密斯先生已經結婚並且有五個兒女,妻子是專職主婦,兒女年紀尚幼也沒有經濟收入,史密斯先生的收入要養活一家人,生活水平顯然比不上他的單身漢同事約翰先生,由於兩個人收入相同,按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法規,約翰和史密斯要交同樣的稅額,這對單身漢約翰影響不大,對要養活妻子兒女的史密斯卻是雪上加霜,他不得不因此節衣縮食,少喝兩瓶酒,少抽幾斗煙,如果他和妻子再生育一個孩子,家庭的經濟情況將變得更加窘迫,反過來講,史密斯夫婦完全有理由認為是過多的兒女拖累了他們,如果他們只有一個孩子,現在一家三口日子要好過的多,考慮到兒女對家庭造成的負擔,您覺得像史密斯這樣的人還有多大動力響應國家鼓勵生育的號召繼續添丁?約翰看到他的同事史密斯為家庭所累,活得像條狗,他又有多大動力結婚生子?恐怕在他看來保持單身才是最理性的選擇,如果人們普遍懷有約翰和史密斯那樣的想法,鼓勵生育的政策又怎麼可能收到成效。」
「你的分析以城市居民為例,對鄉村居民未必適用,城市居民生兒育女的確是投資大回報小的虧本生意,而對鄉村居民來說更多兒女意味著更多的家庭勞動力,可以開墾更多荒地,獲得更多回報。」羅蘭提出不同看法。
「姑且認為你說得有理,可是不要忘了『新繼承法』,平均繼承權迫使農民將田地平分給所有兒女,同樣會打擊生兒育女的積極性!」安東尼換了個坐姿,繼續分析道:「如果改變現有的徵稅模式,以家庭人均收入作為稅基,那麼情況就會大不一樣,史密斯先生家庭收入70金杜加,七口人平均下來是10金杜加,根據累進稅率原則史密斯一家繳納的稅金比從前大大降低,反觀約翰先生,他是個單身漢,家庭人均收入就是他本人的收入,還是按照原來的稅率納稅,也就是說家庭人口越多實際上稅負就越輕,單身漢則要承擔相對更高的稅負,我這樣解釋夠清楚了嗎?」
「分析的很透徹,按照家庭人均收入徵稅,實際上就是給多口之家減稅,如果我們對累進稅率加以調整,還能把對多口之家減稅造成的財政損失從那些快樂的單身漢身上找補回來。」羅蘭對安東尼的想法做出引申。
「沒錯,這正是我想說的!」安東尼興奮地打了個響指,「將個人所得稅改成家庭所得稅,同時打著為多口之家減稅、向富人加稅的旗號修改累進稅率,您不需要多花一個銅子兒就能達到鼓勵生育的目的,而且還能贏得廣大低收入、多子女家庭的感激,政權根基也將變得更為穩固!」
「但是也會得罪高收入的富人階層啊……」羅蘭有意唱反調。
「你可得了吧,少在我面前裝傻!」安東尼很是不屑,「真正的有錢人誰不想多兒多女多子多孫?哪家豪門巨富不是開枝散葉人口眾多?按照家庭人均收入徵稅,富豪之家非但不會吃虧反而占了大便宜,真正承擔壓力的是那些小富即安的中產階級單身漢!」
「如你所說,新稅法討好低層大眾,也討好了豪門望族,唯一吃虧的是中產階級……」羅蘭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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