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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0章:新貴族(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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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魯道夫疑惑的望著兒子,「你剛說反對分封勛貴,現在又要推行貴族制度,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羅蘭笑著搖頭:「貴族制度分很多種,好的可以推行,壞的當然要拋棄。」

「具體說說,什麼樣的貴族制度值得推行,什麼樣的應該拋棄。」魯道夫來了興趣。

「在我看來,貴族可以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還可以分為土地貴族和資本貴族,原則上我傾向於保留終身貴族、打造資本貴族,反之,儘量減少世襲貴族、杜絕土地貴族。」羅蘭先以較為抽象的方式概括出自己的想法,然後逐條分析給父親聽。

「世襲貴族就是傳統的封建領主和王室宗親,這種貴族頭銜可以經由血統關係來繼承,除非遭到廢黜或者國家被顛覆,否則世襲貴族的嫡系子孫永遠是貴族,而終身貴族僅僅是對某個人的封賞,其人死後貴族頭銜就被收回,不能傳承給子孫後代,我認為應該儘可能減少世襲貴族,終身貴族則不吝冊封,因為前者很難不墮落成封建主,而後者主要是一種榮譽的象徵,是對受封者個人成就的肯定。」

地球歷史上東西方各國都曾存在貴族體制,爵位體系也有相近之處,但是制度上的具體差別卻會導致不同的後果。

羅蘭提出嚴控世襲貴族、放寬終身貴族的設想,主要是參考英國的貴族制度。直到二十一世紀,英國仍然保留著古老的貴族制度,但是真正的世襲貴族少之又少,不能稱其為一個社會階層,而終身貴族——如騎士、爵士之類的頭銜——則並不罕見,比如在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做出卓越貢獻的知識分子,乃至勤勤懇懇為政府服務的內閣秘書,都有機會獲得王室授予的勳章和爵位。

英國歷史上也有平民階層的將領被授予貴族爵位,但是能夠獲得終身貴族頭銜的極少,就連十六世紀英國最著名的航海家、軍事家和政治家弗朗西斯·德雷克,在為伊莉莎白女王劫掠無數財富、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立下汗馬功勞之後也只是被封終身貴族,終其一生也沒能獲得世襲爵位。

「終身貴族既無封地也無特權,只是一個榮譽頭銜。」羅蘭喝了口水,接著說,「我們不吝冊封終身貴族,還要將終身貴族劃分為不同的等級,比如騎士、爵士、勳爵,不同的等級授予不同的綬帶、勳章和禮服,營造出一種社會公認的榮譽標準。」

「把那些花里胡哨的貴族服飾和空頭爵位當成一種榮譽標準向社會推廣,除了使受封者自認為高人一等,滿足他們的虛榮心,還能有什麼用?」魯道夫頗有些不以為然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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