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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不見不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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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底,林子軒第一次收到來自國外的版稅。

《活著》這本書在法國和荷蘭出版,已經過去一年有餘,兩家出版社給出了各自的帳目。

上面有圖書的銷售記錄,各種費用支出,最後是林子軒應得的版稅,非常的詳細,折合成人民幣有三十多萬,主要來自法國。

國外出版社給出的是核查帳目,林子軒要在上面簽字確認,出版社才會把版稅打過來。

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和出版社聯繫。

這沒什麼好疑問的,林子軒不可能派人到法國調查實際的銷售情況,那樣太不值得了,只能是出版社說什麼就是什麼。

他痛快的簽了字,下個月版稅就會到帳。

加上《臥虎藏龍》的版稅,今年他在稿酬和版稅上的收入就超過了五十萬,這種程度的收入在國內的作家中處於中等行列。

自從國內的出版社和作家在版稅上達成一致後,作家的收入大幅增長。

這讓寫作致富成為可能,年收入超過百萬的作家並不少見,以後還會越來越多。

在圖書出版市場上,通俗文學和暢銷書成為了主流。

傳統作家也有了新的賺錢方式,那就是改編影視劇,一些作家轉變了寫作態度,寫小說的目的就是為了改編,甚至直接改行做了編劇。

這樣一來,文學和影視行業的關係越來越緊密。

林子軒倒沒有想那麼多,他在琢磨著有了錢該怎麼花。

如果算上好夢公司的資產,他和慕姍姍應該有兩三百萬的產業,即便還不能和那些大款相比,也算是先富起來的那部分人。

他們現在有房有車,生活無憂,事業有成。

在京城演藝圈,不少演員賺了錢就開始弄副業,有的開餐廳,有的做起了小生意,賺錢是一方面,也是為了給自己留一條退路。

一般都是讓家裡人或者親戚打理,自己並不參與。

像劉曉青那種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商海的演員不多,大多數人都是抱著玩玩的心態。

這和目前社會上的風氣有關,國家鼓勵第三產業,服務行業獲得了迅猛的發展。

「做投資?投資什麼?」慕姍姍不解道,「房地產倒是挺火的,可咱們那點錢根本不夠折騰的,還不如安安穩穩的放在銀行里。」

「開一家飯館怎麼樣?」林子軒商量道,「以後咱們吃飯啊,朋友聚會啊都有個地方,自己的地方方便,不會被人打擾。」

「這個倒是可以。」慕姍姍想了想,同意道,「不過咱們不懂經營,要請人來做。」

「我打算好了,位置就選在什剎海這兒,離家近,找親戚幫忙就行。」林子軒規劃道,「咱們主打的是明星飯館,來吃飯還能碰到明星,應該賠不了。」

「你看著辦吧,賠了再賺回來就是了,就當積累經驗了。」慕姍姍贊成道。

這件事被馮曉剛和葛尤知道了,也要求入伙,他們還給飯館起了個名字,就叫不見不散。

進入12月,《不見不散》上映在即,林子軒忙碌起來。

他和慕致遠商量過打擊盜版光碟的事情,操作起來比較困難,一個是上面領導的版權意識比較薄弱,沒有重視盜版光碟的危害。

還有就是需要各個部門聯合行動,光是部門之間的協調就需要時間。

再者說,盜版光碟的大本營在南方,京城只能抓到底層的販子,功勞不大,大家都不願意興師動眾,這件事只能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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