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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幕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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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軒早上八點多到了總局,等著局裡的人上班。

這一次不用召集審查委員會的委員們,也不用長時間的討論,只要總局的人確認了電影按照修改意見全部修改了,沒有出現新的問題,就算是過審了。

過審之後總局會發一個「電影片公映許可證」,有了這個證件電影就能在影院放映了。

所以,這個證件也被稱為電影的「准生證」。

事情很順利,總局的幾位審查委員會的委員花了將近一個小時來審查電影,然後在一份審查文件上簽了字,拿著這份文件就可以去辦理公映許可證了。

總局實行的是誰簽字誰負責的制度,以後這部電影要是出了問題也會連累到簽字的人。

「局裡原則上支持和鼓勵拍攝合拍片,但也要嚴格把關,這是對觀眾的負責,希望你們在威尼斯電影節上為國爭光。」其中一位市場管理處的處長說了一番官面上話。

就這樣,林子軒拿到了電影公映許可證。

他在十一點離開總局,給姜聞打了一個電話,大家在機場見面,隨後他返回家裡,洗了個澡,帶上行李,出門打車去京城國際機場。

他們要先到香江和聞雋匯合,再一起前往義大利。

林子軒這次去威尼斯,倒不是為了拿獎,好風光風光,他的主要目的是去保障電影的收益,也就是去賣片子。

《陽光燦爛的日子》製作經費嚴重超支,姜聞自己投入了一大筆錢。

這部電影除了聞雋從香江和寶島投資商那裡拉來的資金,還有姜聞和劉曉青的資金,國內有家企業也投資了一部分,包括一些零碎的借款等等。

可以說非常的混亂。

而且,為了完成後期製作,電影的德國版權已經賣出去了,這些事情都需要理清楚。

觀眾看電影只看到了影片和明星,卻很少知道一部電影後面牽扯到的利益糾葛,電影賠了會有糾葛,賺了糾葛只會更深。

這些都是幕後故事,不過有時候幕後故事也很精彩。

他們當初在香江簽的合同已經不適應現在的形勢了,需要商量出一個新的解決方案來。

比如海外的版權怎麼分,國內的票房怎麼分,在香江和寶島上映的話又該怎麼分帳。

如果姜聞沒有投資,只是作為導演,那就不用這麼麻煩了,姜聞拿10萬港幣的酬勞,林子軒拿6萬港幣,就沒他們的事了。

林子軒這次前往威尼斯就是要保障國內投資商的利益,這也是製片人的責任。

有些事情姜聞不好出面,需要林子軒和聞雋來協商。

為了這部片子大家都付出了不少心血,希望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對林子軒來說,這也是一個走上國際影壇的機會,見一見歐洲各國的電影人和片商,了解國際上電影發行的狀況。

好夢公司想要發展,以後肯定要進入國際市場,他要走出第一步。

京城國際機場,林子軒和姜聞匯合。

「給我看看公映許可證,為了這個可不容易,咱們比張億謀運氣,這下子霉運都走了,好日子就要來了。」姜聞休息了一上午,恢復了精神。

林子軒打開行李箱,把證件拿出來遞給了姜聞。

這是姜聞的第一部電影,能夠在國內上映他很欣喜,電影拍出來不能只是孤芳自賞,也要讓觀眾體會到他所表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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