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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 選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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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趙莉穎家人的商議過程相當簡單。

他們不了解演藝圈,對於明星的認知來自於電視劇和電影,至於怎麼簽合約,上什麼藝術院校,演戲的片酬都沒有概念。

只是在電話里拜託林子軒把孩子照顧好,其他的都聽林子軒的安排。

在他們看來,林子軒是大老闆,不圖他們什麼,何況,還有趙嫂這層關係,想必林子軒不會虧待孩子。

面對這種情況,林子軒只好替趙莉穎做主。

轉學籍的事情先不著急,八月份再說不遲,眼下要安排好孩子在京城的生活。

趙嫂那兒是租來的房子,他們一家住都有點擠,沒必要再塞一個人進去。

林子軒讓趙莉穎暫時住在四合院裡,和小雪做個伴,等到九月份藝術院校開學就能安排住校了。

再說合同,他把趙莉穎簽到好夢公司,每月會有六百塊的生活費,片酬另算。

國內兒童演員的片酬普遍不高,尤其是在沒有成名的時候。

像這次拍攝《白蛇傳》,十集的長度,一個半月的時間,主要配角每集二百,主角每集四百塊。

趙莉穎大概能拿到三千塊,和成年人在京城打工的收入差不多。

當然,不是什麼時候都有戲拍,收入不穩定。

每年上藝術學校的學費由好夢公司墊付,以後從她的片酬中扣除,也就是說,林子軒承包了她今後學習和生活的各項費用。

這是相當優厚的條件了。

和兒童演員簽合同較為複雜,在其他行業這屬於僱傭童工,不過由於影視行業的特殊性,拍戲時允許使用兒童演員。

只是容易出問題,一旦家長不滿意,很可能把影視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會傾向於家長和兒童,民眾也會同情弱勢的一方,影視公司會成為抨擊的對象,所以要簽一份詳細的合同。

就這樣,趙莉穎在林子軒家裡住下了。

小雪很高興,終於有個姐姐能整天陪著她玩了。

相對於林子軒這邊的順利,劉詩施那邊遇到了一點麻煩。

她的家人在孩子的前途上猶豫不決,是讓孩子成為一名影視劇演員呢,還是成為一名芭蕾舞演員。

劉詩施的家境優渥,父親經商,有著更多的選擇。

孩子的芭蕾舞跳的不錯,前景光明,他們準備讓劉詩施走芭蕾舞演員的道路。

這次參加試鏡,是為了給孩子增加表演經驗,豐富孩子的生活,抱著嘗試的心態,並非想讓孩子成為影視劇演員。

他們只願意簽演藝合同,而不是藝人合同。

就是說,拍戲可以,不過劉詩施不是好夢公司的簽約演員。

他們不想讓孩子受到束縛,從而影響孩子將來的前途。

林子軒表示理解。

即便進入藝術院校也有很多的選擇,可以學戲曲、學舞蹈、學唱歌,不一定非要做演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

好夢公司和劉詩施簽的合同只包括《白蛇傳》這一部戲。

拍完這部戲,劉詩施繼續學芭蕾舞,和好夢公司就沒有關係了。

兒童劇《白蛇傳》的試鏡到此結束,七月下旬正式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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