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我與月亮說起他(1/2)
魯賓斯坦的確又來E-song找了陳子邇。
但陳子邇覺得他是在浪費時間。
「你不明白我們的分歧點在什麼地方,喬納森,E-song不是不願意和蘋果合作,而是不願意不平等的和蘋果合作。」
魯賓斯坦幾乎沒有帶著什麼建設性的意見來洽談,只是試圖說服陳子邇,以及講了一些蘋果可以擠壓E-song的手段,這其實是威逼,所以他又被轟了出去。
Portal-Player答應了賈伯斯的苛刻要求,並不是人家傻,而是擇優而選。
雖然說在與蘋果合作之前,他們自己的音樂播放器不論是硬體和軟體,設計都比較超前。老喬之所以會同意下屬的建議願意與這家公司展開合作,也是因為其在行業內『領軍先鋒』的地位。
但在商言商,不說平等,不談尊嚴,只要能賺到錢,是不是生產什麼都行?
好了,對於這家初創公司來說,要麼和蘋果這樣的巨頭硬碰硬,這樣很有可能死,要麼就和蘋果合作,轉型為ipod供應鏈上的一家公司,這樣很有可能活。
要知道他們和陳子邇不同,陳子邇有一些專利在手上,他也知道未來的播放器應該搞成什麼樣子。
而Portal-Player則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產品會不會成功!
它也並不是一家已經很成功的巨頭,它是一家成立不到兩年的baby,任何失敗都有可能導致創始人和投資人血本無歸!
所以投資人會不會樂得見到他們和蘋果硬碰硬,這也是影響CEO的重要因素。這和陳子邇也不同,他自己就可以給自己投資!
這家公司不是蘋果微軟,今天立個項,過兩年發現,不行?好吧,那就當錢白花了,重新再找項目,對於小公司來說,一旦產品失敗,剩下的就是nothing。
往後幾年的事實也證明Portal-Player轉型為蘋果的soc半導體以及一些固件的供應商是比較成功的一次選擇。
若是當初真的拒絕了蘋果……
Portal-Player能設計出比ipod更加優秀的音樂播放器?不見得吧,硬碰硬或許就真的死翹翹了。
但陳子邇沒有這些顧慮,Portal-Player是在迷霧中前行,市場到底需要啥樣的播放器?不知道。沒事,他都知道。
老喬最多可能會靠著人脈卡一下他一些零部件的供應。那你要真這麼卑鄙,咱們就好好鬥鬥法,回頭我啥事也不干,專門去回憶蘋果重要的專利,一樣一樣申請,連包裝專利都去申請,這不是開玩笑,蘋果產品的包裝是有專利的!
你噁心我,我爆你菊花!總而言之,我不虛你。
遇上這樣打算的陳子邇,魯賓斯坦實在也是沒辦法了。
別說他了,賈伯斯也沒辦法。
陳子邇繼續盯著公司裡面的研發進度,再和法德爾討論討論USB2.0的事情,順便……等一等賈伯斯來找他。
而此時的蘋果,
魯賓斯坦陷入了糾結之中,他是真的想和E-song合作的,要知道在此之前蘋果在數位音樂方面毫無建樹。
「史蒂夫,我們不能向那個中國人提你說的那些要求。」他像是婆媳矛盾中痛苦的丈夫一樣,兩頭勸兩頭受氣。
賈伯斯也並不是對任何『不順著』自己的意思的事情都大發雷霆的,那是小孩,他已經算得上中老年男人了。
所以他靜靜的聽了一會兒。
「給我幾個理由。」
「ok,那個陳不僅僅是個創業者,他是一個已經獲得成功的創業者。」賈伯斯的辦公室里,魯賓斯坦試圖解釋這兩者之間的差別,「你明白我的意思麼?我是說他的野心不是僅僅讓這家公司活下去,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關注,你知道這個中國男孩兒身家多少嘛?」
那件事輕其實鬧的沸沸揚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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