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六章 一網打盡(2/2)
校園傷人案,以一個驚人的方法收場:兇手被他父親踢了兩腳,心臟病突發而死,而他父親因為過失殺人,被判了好幾年有期徒刑……世界清淨了,路人們調笑著「蒼天有眼」、「惡有惡報」,而類似案子的受害者,心裡稍有解氣,更多的還是痛苦和無奈,因為沒法指望,跟他們有關的罪犯能有這種下場。
「我要停留在陰死一兩個犯罪分子,豈不是顯得太low?」黃超心中這麼想著,等把這裡的事情收尾,他就返回帝都。在門派核心重地,聚靈海會議中,黃超沉重地提出了自己看到的現象,呼籲要修改幾條不適應時代的法律。
「現在的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比過去幾十年不知道高了多少,網絡和數碼產品的發展,讓未成年人能夠廣泛地了解世界,十四歲的人早就什麼都懂了。但法律卻固步自封,不思進取,絲毫不變。一個明顯的趨勢,就是累次犯罪未成年人,他們知道法律對他們的保護,因此肆意妄為。這樣保護犯罪分子的法律,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可是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
很多令人髮指的犯罪得不到懲罰,整個社會覺得失去公道,這些不是用教育和輕微的賠償就可以解決,沒有公道,一切就失去底線,沒有底線,一切就沒有意義。
人們普遍對此憤怒,因為有人犯了嚴重的錯誤,卻沒有因為錯誤行為而得到任何懲罰。他們犯下罪行後,僅僅因為是一個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所以毀掉另一個人的行為,不會得到懲罰,這是很多人情感上無法接受的根本原因。現在的孩子接觸網絡很早,這樣的案例,以及這樣的法律後果,對其他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孩子的行為,將會產生相當惡劣的指引影響。」
黃超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首先寬限的年齡要減小,十四歲絕對是太高了;其次,累次犯罪的人不再享受法律的寬限,很明顯之前的寬容並未能夠挽救他們;再次,犯罪者的監護人也要承擔更多責任,情節嚴重,同樣視為犯罪,從根本上打擊聲稱「他還是個孩子」的智障家長。沒錯,你家孩子還是個「孩子」,但是作為「孩子」的大人,從此要負起全部責任。最後為了解決日益增加的未成年人問題,天健局將協同相關機構,針對這些心理健康出現問題的孩子進行治療……
年幼的孩子竟然走上邪路,說他們心理健康有問題,誰也不能反駁,而各位化神大佬和元嬰強者,也覺得找到一個好辦法:黃超本人擅長教導人,天健局擁有在心理研究上走得最靠前,這種矯正問題讓他們來,比那些少管所有效的多。
於是大家拍板決定:「從現在開始就讓各個媒體開始吹風,cc台立刻做一些專題節目,等到全國大會,讓人拿出正式的提案……」
還有人讓大家提高警惕:「十四歲是國際上通用的標準,我們開始修改法律,國際反華勢力,又要從人權角度批評我們,要讓輿論戰線的同志提高警惕,注意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