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奔跑吧,高先達!(2/2)
但是高先達根本不理,他心說:都什麼時候了,你還有心思唱歌!
只見他飛快地將萊德爾的兩隻手都扭到了背後,拷了起來,並且快速說道:「你已經被逮捕了,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你有權聘請律師,或者法庭將免費為你指定一位……」
高先達一口氣將警告語背了出來,他當警察以來,這還是頭一次,心情非常爽!
高先達端詳了一下這個搶包賊,原來還是個熟臉。
他的本名叫做蘭斯威爾遜(lancewilson),外號叫做萊德爾(ryder),是橙林幫中葛洛夫家族的一個頭目,曾經是警局的常客。
橙林幫曾經是洛聖都最大的暴力團伙。不過在他們的前任當家死於火拼之後,這兩年已經有些式微了。大部分的成員不是作鳥獸散就是淪為了酒鬼和毒蟲了。曾經敢打敢殺的萊德爾也沒了經濟來源,現在也只能幹一些搶劫便利店之類的勾當。
可是沒想到他竟然越活越完蛋,竟然干起了街頭搶包這樣沒什麼技術含量的活兒。
即使他現在只是一個搶包賊,高先達也不敢大意,又仔細地搜了一下他的身。
果不其然,除了些散碎的零錢外,萊德爾的身上還藏著一把銀色的沙漠之隼手槍。
「好傢夥,拍電影啊!這麼大一把槍?」高先達笑道。沙漠之隼這種槍雖然威力強大,但是既重後坐力又大,相當難以掌控。即使是他這種受過專業射擊訓練的人,也不敢說能夠做到精準。
萊德爾苦笑了一聲,回道:「還不是為了嚇唬人嘛。」
說來也對。如果只是為了嚇唬一下便利店老闆,讓他們乖乖地把錢交出來,一把亮閃閃的沙漠之隼的效果肯定是要強於烏突突的9mm小手槍。
「非法持有殺傷性武器,這條就夠判的了。再加上搶包,這次你估計得在裡面待幾年了。」高先達說道。他一手需要壓著萊德爾,另一隻手還要拎著被搶的皮包。沒辦法再拿這把沙漠之隼。他只能隨手將它別在了自己的後腰上。
往回走了一半的路,布拉德才呼哧帶喘地跑了過來。他雖然力氣大,但是體重負擔太大,並不擅長奔跑。見到高先達已經順利完成了任務,自然是面露喜色,誇獎道:「沒看出來,你小子還真是身手敏捷,不會是學過中國功夫吧?」
高先達雖然是中國人,但是和普通的警察一樣,只是學過警用的格鬥術,哪會什麼飛天遁地的本事。但是這種深入人心的誤解,他也懶得解釋了。
高先達只是微笑了一下,將萊德爾交給布拉德。然後自己拎著皮包去找失主去了。
若是普通的失主也就算了,這次的可是個大美女啊!
「她會不會感激涕零,以身相許呢?」高先達的腦子裡不由得又開始想一些歡樂的事情了。
可惜這種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經典橋段並沒有發生。倒不是那個美女不感激,而是根本連人都不見了。
高先達跟周圍的路人打聽了一下,那美女早就已經走掉了。不過,去哪裡了卻沒有人能說清楚。
高先達沒辦法,只能先跟布拉德匯合,把萊德爾押回警局再說。
這時候,車載的警報器里突然傳出了一陣急促的聲音:「洛聖都警察局,洛聖都警察局!各位警員請注意!東部海灘發生槍擊事件,請周圍的警員立刻進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