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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六章 證據確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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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俊就算是再混再愣,父母的話他必須得聽,更何況嘉俊不笨,他哪能不知道目前什麼情況?

「爸,我這口氣出不來,憋的難受。」

氣死他了,只要一想到媳婦差點兒遇害,他就沒辦法平穩情緒。

這多虧是玉淑成天跟他在一起,多少學了點兒拳腳,好歹的沒受害。

這要是換成一般的姑娘,要是嘉晟嘉祥沒出來接,那就肯定要遭毒手啊。一想到那個結果,嘉俊殺人的心都有。

可老爸說的也對,他現在是公家的人,職責在身,沒有任性的權利。除非他想脫了這一身衣裳,重新回家種地去。

「兒子,你聽老爸一句話,這事兒咱就交給縣大隊和公社處理。

那小子的罪行不輕,有他好瞧的,剩下的事情,以後再說。」

曲維揚不是初出茅廬的毛頭小子,那可是個老謀深算的老狐狸,他要是不想放過李富春,那就有的是辦法。

嘉俊一聽老爸這話,立即就明白過來了,他老爸肯定有別的主意。

「好,爸,我聽你的話,這事兒咱就走正常程序。」至於私底下他們有什么小動作,那就另說了。

就這樣,縣大隊的人去把李富春提出來,就在公社這邊當場審問。

李富春開始還想狡辯,非得說是曲家三姐弟對他懷恨在心,半路上攔著他,把他給打了,還誣賴他。

可是等到縣大隊的人,把一樣樣證據都擺在眼前,又把拓印下來的腳印,跟李富春腳上的鞋做了對比,正是李富春的鞋印。

另外,縣大隊又找來了仙人橋供銷社的人,詢問了昨天下午的情況。

供銷社的人證明,下午突然來了一車貨,玉淑是跟著一起收拾完貨物才走的,而且是一個人離開的,並沒有跟兩個弟弟同行。

曲維揚這邊,也可以證明,嘉晟嘉祥出門去找玉淑的時間。

縣大隊的人又把嘉晟嘉祥玉淑都給帶過來,做了筆錄,詳細說了一下昨天晚間的情況。

所有證據證詞都可以吻合,證明就是李富春因為追求玉淑不成,懷恨在心,埋伏路邊試圖行非禮之事,這是流氓罪無疑。

李富春看見那麼多證據,還有證人的指控,最終抵賴不過,只能認罪。

氣的韓運鴻張文廣等人也都臉紅脖子粗,大營公社這些年名聲都很好,誰成想會出來這麼個臭蟲?

韓運鴻那火爆脾氣哪能咽下這口氣?當即就讓人去敲鑼,召集了公社所有人,愣是把李富春拉出去給批了一回,然後掛上牌子遊街。

大營公社的這些人一聽李富春乾的那些事兒,一個個也都是義憤填膺,好些人就往李富春身上扔石頭沙子土塊等等。

李富春本來就被打的不輕,這下傷的更嚴重了。

後來還是縣大隊的人看著情況不對,停止了遊街,把人給帶走了。

「馮隊長,我今天請個假,在家歇一天,就不回縣裡了。」嘉俊得回家去好好安慰安慰玉淑,於是請了假留下。

縣大隊的那些人也都明白嘉俊的意思,於是誰也沒說什麼,只帶走了李富春。

這李富春回到先大隊就直接被關了起來,幾個月之後審判結束,李富春犯流氓罪,被判了三年,暫時就關在撫松的監獄裡。

曲維揚知道後,暗地裡找了人,每天都關照李富春一回,李富春在裡面那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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