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計(2)(2/2)
交接工作一個上午就搞定了。就在玉熙想著去跟老夫人求求情讓方媽媽多留幾日,秋氏告訴她已經尋到合適的鋪子了。
玉熙有些意外:「怎麼會這麼快?」南面住的都是平民,國公府要在那裡尋一個小小的鋪子不難,但一天之內就搞定這速度就快了。
秋氏笑著說道:「也是巧了,正好南面的上元街有一個出租的小商鋪符合你的要求。若是你覺得好,明日就定下契約。」
玉熙考慮了一下,說道:「伯母,方媽媽手藝是不錯,不過她對外面的事情都不懂,以後還有很多事需要勞煩向管事。」
秋氏覺得玉熙想得還挺周全的,笑著點頭道:「這有什麼難,以後有什麼事直接去尋向陽就成。」
說完了鋪子的事,玉熙又問道:「伯母,申媽媽以前是做什麼的?」
秋氏對於老夫人這邊的事還是比較熟悉的:「申婆子當年也是老夫人的陪嫁丫鬟,後來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老夫人將她去了莊子上。」
玉熙若有所思:「伯母,我想明日跟方媽媽一起去看一下鋪面,你看成嗎?」
秋氏也看出玉熙對這事上心:「可以,明日我讓人陪你過去。」秋氏答應得這麼痛快,也是因為玉熙今年才四歲,沒到男女之防。
申媽媽知道玉熙第二天要去上元街看鋪面,說道:「姑娘,你是國公府的姑娘,這些瑣碎的事情不該你勞心。」
玉熙好聲好氣地說道:「這包子鋪關係著方媽媽以後的生計,我一定要親自看過才安心。」
申媽媽見玉熙主意已定,問道:「這事老夫人知道嗎?」
玉熙一愣,搖頭說道:「沒跟祖母說,不過伯母同意了。」老夫人對她的事一直不聞不問,所以她沒有要將這事告訴老夫人這概念。
申媽媽心裡一個咯噔,說道:「姑娘,明日出門我也一同前去吧!」她看得出來玉熙年齡雖小,卻是個很有主意的人,所以她不願逆了玉熙的意思。要不然玉熙對她產生了排斥,老夫人讓她來玉熙院的意義也沒有了。
玉熙搖頭道:「等下次吧!」這次不僅要去看鋪面,還要去典當首飾,這事玉熙可不能讓申媽媽知道。
第二天,玉熙先去典當鋪,幾樣金飾當了六百兩銀子。玉熙摸著幾張銀票,心裡有了些底氣。
到了上元街,向陽領了她進了鋪子看。鋪子很小,連玉熙的淨房一半都不到,不過鋪子後面連著一個院子。院子有兩間正房與兩間雜物房,另外還有一個廚房。
方媽媽看到這個院子挺高興的:「姑娘,前面賣包子,廚房可以做包子,屋子可以住人,很方便。向管事做事真周全。」
向陽笑道:「方媽媽你過獎了。」
玉熙剛才下馬車時,見到這這街面上人流不少,包子鋪開在這裡生意應該不會差:「向管事,這鋪子一年租金多少?」
向陽說道:「包括這院子一年三百兩。」主要是後面帶了院子,單就鋪子的租金是不需要這麼貴的。
玉熙覺得還蠻划算的:「向管事,你看我們簽幾年合同比較好?還有,簽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些什麼?」
向陽並不因為玉熙年歲小就看輕她,詳細地跟玉熙說了一下籤合同需要注意的事,然後說道:「契約先簽一年。」向陽並不知道方媽媽的手藝如何,所以建議最好先簽一年。若是做得不好損失小一些,做都好的話那就續約。有國公府後後盾,鋪子的主人也不敢另許他家。
玉熙跟方媽媽商議了一下,就同意了:「契約就現在定吧!」
簽完契約,玉熙準備付錢,向陽笑著說道:「四姑娘,夫人說了,簽了契約後讓人去國公府結帳。」
玉熙堅持自己付錢,搖頭道:「這是我給方媽媽開的鋪子,哪裡能讓伯母出錢。」
向陽覺得玉熙挺有意思的,人家是有便宜不占白不占,四姑娘有便宜不占,這樣還挺少見的,不過玉熙的行為卻是讓向陽高看了一眼。
事情都辦妥了,玉熙誠懇地說道:「以後方媽媽還要請向管事多多照佛。」
向陽大大方方的說道:「姑娘放心,夫人吩咐過讓我以後好好看護包子鋪。」有他看護著包子鋪,方媽媽在上元街就不會受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