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擊鼓(1/2)
方郡守直覺頭暈目眩,他猛的抓住門框。
劉進上前一步,從背後扶住他,這才免了他跌倒。
「老爺息怒,好在那女孩子的娘還在我們手上!為今之計,切不能讓世子得知此事!那便還有緩和的餘地!」劉進在方郡守耳邊說道。
方郡守穩了穩心神,緩緩點頭,「你說的不錯,傳令下去,此事不得聲張……」
他話音未落,忽而有「咚咚咚……」的鼓聲,破曉而來。
郡守大人呆愣著臉看了看近旁之人,「我聽錯了?」
「大人沒有聽錯,是鼓聲!有人擊鼓!」劉進皺眉說道。
這鼓不是一般的鼓,而是衙門口的大鼓。
擊鼓鳴冤,說的就是這面鼓。
大陳有律例規定,只要有百姓擊鼓鳴冤,官老爺是在睡覺也好,吃飯也好,麻溜的都得坐堂審案,問問擊鼓之人有何冤情。
縱然此時天還未亮,東方天際不過剛剛露出一抹魚肚白。
方郡守還是拖著疲憊的身體,換上官府,帶上官帽,陰沉著一張臉往前院衙門裡去了。
世子爺也被鼓聲驚醒,「只聽戲文里說『擊鼓鳴冤』,鹿邑的衙門從來沒見過,今兒也瞧瞧熱鬧。」
他呵呵笑著說。
方郡守雖不樂意,卻斷不敢拒絕。
升了堂,方郡守驚堂木一拍,「堂下何人?」
「小人魏虎,綽號胖虎,濟陽郡人,年十七。」
「有何冤情?」
「小人立有婚約的未婚妻,昨夜裡忽然被人劫走,不知去向!求大人為草民做主!」
堂外有個婦人急的直跺腳,「虎子!別胡說,快回來!」
跪在堂上的少年人根本沒回頭。
堂上有人竊笑,世子爺坐在一旁,饒有興味的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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