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破碎的玉女形象(1/2)
「你看不上乞丐,大可以重新挑選一個讓你心儀的郎君啊!憑你堂堂刺史的女兒,又是白雲宗的內門弟子,身份高貴,你要是有心反悔,難道那乞丐還敢跟你說個不字了?
我也沒招惹你,你就算真的把箭射偏了,也不能因為自己手藝不好,就把『擾亂選親』這個罪名怪到我頭上來吧!
我也沒有強大的家世和背景給我撐腰,怎麼敢隨意擔了這罪名?
更何況,這是我相公,我們只是從這裡路過,要去廣場那邊吃東西而已,根本就沒有參與到你選婿的行列中來。你卻不但說我阻撓你,還要讓我上擂台和你公平競爭!
各位父老鄉親,大家都來為小女子評評理。這整個衡陽城,誰不知道戚姑娘是天才,年紀輕輕就已經是三級靈師的高手了?
她這樣大的名氣,這樣高的武功,卻讓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上去跟她打擂台,而且擂台上分明還寫著「拳腳無眼、生死有命」幾個字,你們說我能有贏的機會嗎?
連贏的機會都沒有,分明上去了就只有死路一條,這能算公平競爭嗎?戚姑娘,在你心裡什麼才是公平?你活著,而別人卻被打死才是公平嗎?
你看上了我的丈夫,就要跟我打擂台,名正言順地把我弄死,這就是你所謂的公平?說一句大不敬的話,你這樣和當街搶人有啥區別了?和強盜土匪有什麼兩樣了?
我好端端的和相公出來過個情人節,可是相公卻被別的女人看上了,生生要拆散我們,還想要在擂台上以公平競爭的名義殺了我!
難道蒼天和大地都沒有開眼嗎?難道在這個世界上,弱者就一定要被踐踏嗎?我們只是想要安安靜靜地活著而已,這么小的要求,也無法滿足我們嗎?可是,沒有我們這些弱者做襯托,哪裡來的你們這些強者?沒有我們窮人做襯托,哪裡來得你們這些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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