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 這是罵街的基本素養(2/2)
「你真當就是罵罵人,什麼事兒都沒有?人生無常,誰也不能肯定地說什麼事兒都沒有。你運氣好,遇到個心智強且還穩得住的人,不然被你逼瘋了,什麼事兒都做得出來。你要是還想好好活著,往後就別做這種事兒,不然誰也不知奧哪天就遇到什麼意外。」
中年女人張張嘴,有些後怕的縮了縮脖子。
倒不是因為警察這幾句話。
其實更多的害怕還是源於韓卓凌。
不知道韓卓凌要怎麼對付她。
因為已經有了恐懼,所以這會兒不論警察說什麼,都夠她害怕的。
「現在人家要告你誹謗了。」警察說,「你以為你就是潑潑髒水就沒事兒了?我告訴你,隨便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就構成誹謗罪。」
「你自己想想,你之前說的那些話,是不是構成了!一旦被判罰,就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警察說道。
中年女人被嚇得不輕,可人警察也真沒嚇她,說的都是實話。
「這……有這麼嚴重嗎?」中年女人害怕道。
「你以為呢?」女警冷聲說,「平時你們互相罵街,但對法律這塊兒都不了解,沒人真會去做什麼。但你這次說的實在是太嚴重了。而人家那兩位又不是什麼都不懂的,自然不會輕易放過。你把人好端端的女孩子家,說成那樣不堪的樣子,人家能放過你?」